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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之要,首在政績觀。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堅持從實際出發、按規律辦事,自覺為人民出政績、以實干出政績。現實中,有的干部重視“顯績”而輕視“潛績”、熱衷“盆景”而忽視“風景”,其實質是政績觀發生了偏移——將對上顯績置于對下盡責之上。而校準這一偏差的根本,就在于把牢“民”字這把標尺,讓一切工作回歸“為民”初心。
政績的出發點,當是“民之所盼”,而非“官之所好”。 “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只有精準對接群眾需求,政策才能找準靶心。當前,一些地方在市容整治中忽視老舊小區改造的迫切性,卻興建華而不實的形象廣場、要求商戶牌匾的顏色統一;在鄉村振興中追求統一刷墻的整齊劃一,卻放緩改善飲水安全、污水處理等基礎工程。這種錯位,本質上就是政績觀偏離,將個人偏好或“眼球效應”置于群眾真實訴求之上,亦與《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等文件精神相悖。真正的政績,必須植根于深厚的民意土壤,必須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聽真話、察實情,把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的需求作為第一選擇。以“民之所盼”為出發點,才能讓政策找準方向、不偏航向。
政績的著力點,當是“民之所依”,而非“曇花一現”。 政績的價值,不在一時一地的風光亮相,而在能否像春風化雨般持續惠澤民生。只顧眼前、不計代價的“短平快”項目,或是聲勢浩大、難以為繼的“一次性”工程,往往經不起時間檢驗,甚至可能遺留后患。相較一場盛大的文化節慶,一套普惠、可持續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有意義;相對一個前途未卜的“高大上”項目,一批能帶動本地就業、激發內生動力的特色產業更為根本。真正的政績,應具備可持續的生命力,能轉化為群眾可長期依賴、切實受益的福祉。要把惠民生、促發展的難事辦得立竿見影,更要重視長效管理,做為后人作鋪墊、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以“民之所依”為著力點,才能令政務基礎夯實、行穩致遠。
政績的落腳點,當是“民之所評”,而非“自說自話”。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一個封閉的、內部的評價體系,是滋生“唯上不唯實”的扭曲政績觀的溫床。因此,要建立健全群眾廣泛參與、有效監督的評價反饋機制,將“群眾滿意度”“民生改善度”等作為考核干部績效的核心指標,讓干部的“成績單”應由人民來“閱卷”。扎根基層一線二十年的羅胤,不負每一份“有事找羅所”的信任,成為百姓心中的“鋼鐵女戰士”;被親切稱呼為“糧財神”的茹振鋼,深耕小麥育種領域,從實驗室到田間地頭,實實在在助農民增收。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只有那些經得起群眾評議、獲得了百姓認可的成績,才是干部履職生涯中最踏實、最珍貴的勛章。以“民之所評”為落腳點,才能對政績檢驗成效、校正偏差。
答好“政績為誰而樹、樹什么樣的政績、靠什么樹政績”三問,首在厘清“為誰而樹”。習近平總書記“堅持為人民出政績”的論述,深刻揭示了正確政績觀的價值立場。必須持續擦亮“為人民”這一根本底色,把準“民”字標尺,以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檢驗的實績,交出無愧于時代的“民心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