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中”會產生怎樣的正能量
“擴中”會產生怎樣的正能量
2016年11月08日 15:23:35 瀏覽量: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李小佳
日前,國務院發布《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不斷培育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如何培育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對七類人群實施激勵增收計劃與培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有何關系?記者采訪了上海大學上海社會科學調查中心常務副主任、教授張海東。
中等收入群體
“北上廣”占比逾40%
記者:在我國,中等收入群體指哪些人?這部分群體有什么特質?
張海東:在一般意義上,中等收入群體可以指“中間階層”。社會學研究對此有多種定義:一是依據客觀標準,如職業、收入、教育程度來界定,基本含義是較高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職業是白領。二是依據主觀標準,即階層的自我認同。有些研究也將主客觀方式結合起來,主客觀兩種標準都符合的才算“中間階層”。
相對而言,中等收入群體更側重把收入作為尺度對人群進行劃分。主要用收入的均值或者中位數等來劃分,而非側重于教育、職業、自我群體認同等方面。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說,“中間階層”和中等收入群體并不是一個概念,但如果作寬泛的理解,在這里也可以將二者交替使用。
改革開放以來,人民收入水平顯著提高。與之相伴的是高等教育的大眾化,加之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促進了職業流動。在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事實上已經催生了一個中等收入群體。
至于我國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究竟有多大,倒是不好說。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一人群較多地集中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根據我們對北京、上海和廣州進行的大規模隨機抽樣調查數據推斷,這三個城市里中等收入群體的比重都在40%以上,北京、上海的比例還更高些。
“向上流動”
需解決收入失衡問題
記者:從國際經驗來看,“中間大、兩頭小”的紡錘形社會結構是較為穩定的。新形勢下,擴大和培育中等收入群體將帶來怎樣的經濟社會效果?
張海東:很多研究指出,相對于金字塔形社會結構,紡錘形或者說橄欖形更加穩定。其依據在于,一個社會當中,如果絕大多數社會成員屬于中等收入群體,而更加富有和更加貧窮階層的比例相對較低,那么中等收入群體可以成為一個緩沖層,有助于化解社會矛盾。換句話說,中等收入群體具有社會穩定器的作用。
通過對北京、上海、廣州的實證研究,我們對中等收入群體的積極意義有著更具體的發現:首先,中等收入群體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其規模的不斷擴大,對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具有重大推動作用。其次,中等收入群體的社會態度和價值觀念中包含較多的正能量,對其他社會群體具有積極的引領作用。再次,中等收入群體更多通過市場渠道而得以形成,因而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力軍。最后,“北上廣”三地居民對經濟和社會生活的改善充滿信心,且更多城市居民認為5年后自己可以成為中等收入者。
記者:當前,傳統意義上的收入格局,即由制造業帶來的穩定分配財富收入的模式正在發生改變。我們看到,財富分配開始向手藝人和創意創新行業傾斜。這是不是增加了形成中等收入群體的不確定性?
張海東:這種所謂的產業替代,其實正是新“中間階層”生長的一種機制。創意創新行業的從業人員,是新時期中等收入群體的重要來源。
中等收入群體的一個主要特點是職業帶來的中等偏上收入。只要職業穩定,他們的勞動收入就是可以預期的。不過,與更加具有優勢地位的階層相比,在資本收入方面,他們并不具有優勢。從西方國家的情況來看,不少人通過辛辛苦苦、努力工作卻無法獲取更多的財富,而擁有一定資本或財富的人則可以輕松賺錢。說得通俗一點就是,當勤勞不再成為致富的主要、有效途徑時,在“資本為王”的時代背景下,食利性的“不勞而獲”收益遠遠高于辛苦工作的收益。這是西方社會面臨的一個普遍困擾。
從這個角度而言,中間階層及以下階層實現“向上流動”似乎變得日益艱難。如何改善勞動收入和資本收入不平衡的問題,需要進行深入研究并接受實踐檢驗。當然,在培育和擴大我國的中等收入群體時,要看到我們與西方社會分層的本質差異。
出臺增收實招硬招
緩解“中間階層”脆弱性
記者:中等收入群體除了擁有較高的收入、較體面的職業等光鮮一面外,似乎也有不少經濟和生活困擾。
張海東:中等收入群體不是完全按照職業、教育水平而進行劃分的。但在我國,技能人才、科研人員等由于通常具有較高文化水平和穩定收入,而更有機會成為中等收入群體。針對這些人群的后顧之憂,《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出臺了不少增收實招、硬招。
例如,針對技能人才,明確探索建立企業首席技師制度,鼓勵企業采取協議薪酬、持股分紅等方式;針對科研人員,提出全面取消勞務費比例限制,下放科研項目部分經費預算調整審批權,等等。
這些實實在在的制度設計和政策安排,如果可以真正落實,相信能夠讓相關群體通過辛勤勞動增收致富、提升獲得感。而從長遠效果來看,這些舉措將對中等收入群體的培育和擴大,起到顯著的支撐和推動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對于中等收入群體,既要看到其具有的積極意義,也要看到群體脆弱性的一面。從全球范圍看,中間社會階層“向下流動”是一個嚴峻的現實問題。在美國,三四十年前“中間階層”占比達到七成以上,但最近十幾年來這一比例不斷減少。
從社會流動的角度講,中等收入群體依然有向上流動的愿望,希望獲得更高階層的地位。但很可能的是,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只有少數人有機會實現這種向上流動。甚至有時候,中等收入群體如果不能通過種種努力或者即便經過各種努力也不能保持現有的地位,那就極有可能向下“沉淪”。避免出現這一情形,既需要個人的努力拼搏,也需要社會制度的“托底”和完善。
讓更多人分享“果實”
有利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記者:談論中國未來發展時,不少人會提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問題。有觀點提出,擴大與培育中等收入群體和國家層面的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其實是一把鑰匙開啟兩把鎖。對此,你有何看法?
張海東:我是這樣理解的:形成橄欖型社會的核心問題,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意味著越來越多的人成為“中間階層”,這當然是指中等收入以下的人通過“向上流動”成為中等收入群體。而所謂中等收入陷阱,可簡單視為中等收入群體能否保住既有社會地位的問題。如果中等收入群體自身社會地位難以保證,那么中等收入群體以下的人可能就更加沒有希望和目標了。在此意義上,將培育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與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聯系起來探討是有重要價值的。
總體來看,雖然我國中等收入群體已經出現,但他們在現實中也面臨很多生存和發展難題。例如,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都需要在整個國家層面來加以解決。在這過程中,既要鼓勵他們積極參與創造社會財富,實施增收和激勵計劃,同時也應當著眼更為廣闊的領域,其中有兩點尤為重要:一是平衡好資產收入和工資收入的關系,二是始終保持通暢的社會流動渠道,使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可以有序擴大。
當下,我們在社會結構調整方面正在進行新的改革。例如,在“扶貧”“擴中”等方面出臺了很多政策。不過,在“限高”即對過高收入人群的稅收調節方面,其實還有很大的發揮空間,而這些都是向橄欖型社會轉變的必要舉措。
責任編輯:徐曼麗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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