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所長“公款包車”帶母看病是監管“感冒”
財政所長“公款包車”帶母看病是監管“感冒”
2016年06月12日 10:19:00 瀏覽量: 來源:人民網 作者:
安徽省滁州市委第十四巡察組工作人員在對全椒縣六鎮鎮巡察期間,發現這樣一張特殊的發票。發票上面沒有領導的簽批,而且附件上備注寫的是“母親看病”!巡察組經仔細核對,確認系六鎮鎮財政所所長李義龍違規報銷本應由個人承擔的3600元租車費用,巡察組在反饋時將此發票作為問題線索轉交全椒縣紀委。(6月11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
“百善孝為先”, 孝是中華民族文化傳統提倡的行為,是和諧社會健康發展的基石。然而,安徽省滁州市卻有這么一位“孝子”,租車帶母親去看病,利用單位經常包車去縣城辦事的便利,把自己包車的費用在單位報銷。誠然,他報銷的數額對于那些“大老虎”和“小蒼蠅”貪腐的金額來講并不大,但是公款畢竟姓“公”,容不得他“借花獻佛”表“孝心”。筆者以為,他報銷母親看病包車費用實則是監管“感了冒”。
3600元的包車費用并不多,但是“千里之堤,毀于蟻穴”,公務員隊伍中容不得一絲的“松懈”。李義龍的包車費用之所以能報銷一方面是由于他思想出現“裂縫”,讓官僚主義和享樂主義的“歪風邪氣”趁機而入,利用手握財政所的“大權”,違規報銷包車費用,用“公款”表“孝心”。另一方面是由于監管“感冒”了,長期的監管缺位,致使用車單可以自批自報,權力不受“限制”。
領導干部要做“孝子”,但絕不能用公款“借花獻佛”。要避免違規報銷甚至挪用公款的現象發生,領導干部就要以身作則,堅定思想,要和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及奢靡之風“絕緣”,特別是財政所領導要嚴把“金庫”門,絕不能利用職位之便當“碩鼠”。同時,監管部門要“對癥下藥”,治好“感冒”,加強對權力的監管,避免因缺乏監管而導致的權力“出軌”,把貪腐扼殺在萌芽之中。
“孝子”值得每個人去學習,但是利用公款“借花獻佛”則是“不孝”,是對黨和國家的“不忠不孝”,應被社會所唾棄。
責任編輯:徐曼麗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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