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逃亡23年終自首
海外逃亡23年終自首
2016年04月20日 15:03:00 瀏覽量: 來源:《反腐敗導刊》雜志 作者:杜玲玲
2萬元在今天并非一筆巨款,而在23年前卻讓一名國企官員遠走他鄉,逃亡海外。
“上世紀90代初,一位普通公務員月平均工資大約100余元,一年收入也就1000余元,2萬元相當于20名公務員一年工資收入的總和。”青田縣反貪局局長王蘇軍告訴記者,以當時的收入和物價水平,2萬元錢已是一筆巨款。正是為了這筆巨款,時任青田縣商業局下屬單位糖酒公司經理的闕某才拋下父母,只身一人逃亡西班牙,這一逃就是23年。
20多年后,這位曾經的壯年,成了兩鬢斑白的老人,站在了青田縣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制裁。
23年前被捉現形逃海外
說起闕某的犯案經過還得從1991年的那個秋季說起。作為糖酒公司的經理,面對糖酒采購中的大量資金流,闕某心里開始癢癢,動起了“五糧液”的歪腦筋。
1991年10月,闕某派下屬吳某到河北石家莊參加全國糖酒交易會,并授意吳某會后去四川大邑組織購買假“五糧液”酒。聽從闕某安排,同年12月,吳某專赴四川大邑縣,以每瓶40元的價格購得精裝假“五糧液”200瓶,以每瓶35元的價格購得簡裝假“五糧液”1700瓶。假酒購入之后,吳某在闕某授意下,以假亂真,以精裝每瓶76元,簡裝每瓶70元的價格向公司入賬,從而賺取差額。
那么公司財務上如何走通?闕某和吳某也進行了詳細的謀劃。首先闕某利用手中職權,以公司名義兩次向四川大邑縣私人戶頭匯款13.42萬元。吳某收到錢款后,支付給酒廠業務員6.75萬元,同時通過一張空白的四川省大邑縣統一發票,填上購酒款13.42萬元,由闕某簽字后報銷入賬。
一切似乎進行的都很順利,兩人的精心謀劃終于有了“回報”,一共賺取了6.67萬元差額款。經商議,每人分別先拿走2萬元,剩余部分等假“五糧液”銷售完畢后再分配。然而,令他們擔心的事情終于發生了,2萬元錢剛裝入口袋沒多久,這批“五糧液”在銷售過程中就被發現是假酒。東窗事發之后,吳某被判刑,而闕某為逃避法律的制裁,于1992年6月中旬逃往德國、西班牙,此后一直藏匿在西班牙。
23年后壓力太大被勸返
在海外逃亡的23年時間里,闕某改名換姓,搖身一變成為了一位老板。據知情人士介紹,闕某逃亡西班牙沒多久,其妻子也跟隨出國,兩人在西班牙做起了百貨生意,日子過的還算不錯。那么為何逃亡23年后,闕某卻選擇了回國自首?
自闕某出逃后,對闕某的追逃從未停息。2001年8月24日,青田縣檢察院對其進行了網上追逃,但一直未果。2014年10月,隨著全國檢察機關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部署后,對闕某等海外逃犯的追逃力度大大加大。青田縣檢察院在調查摸底掌握潛逃職務犯罪嫌疑人情況的基礎上,專門成立追逃小組,通過巧打親情牌,加強教育說服,積極對潛逃境外職務犯罪人員開展勸返工作,并動員在逃人員的親友、老鄉等一起當“說客”。
經過多方努力,2015年11月12日下午,潛逃國外23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闕某在青田縣檢察院的勸返下,從西班牙歸國投案自首。這是自2014年10月以來,該院成功勸返回國投案自首的第4名逃往歐洲的職務犯罪嫌疑人,也是潛逃時間最長的一名犯罪嫌疑人。
“國外日子雖好,但負罪在身,壓力山大,還是回來接受法律的處罰,心里踏實!”如今,回到熟悉的家鄉,闕某對還在境外潛逃的人這樣“現身說法”。
責任編輯:徐曼麗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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