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責、定責、查責、追責
明責、定責、查責、追責
——訪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劉奇
2016年06月26日 10:42:48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雍軒 李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寧波市委認真落實中央紀委、省委和省紀委要求,自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斷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成效。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有關情況,本刊日前采訪了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劉奇。
落實主體責任是“牛鼻子”
記者:中央和中央紀委多次突出強調黨委要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您對這個問題怎樣看?
劉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反腐敗體制機制建設的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也發現,黨委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得好,往往這個地方和單位的黨風政風就好,經濟社會發展的環境就好。因此,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既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牛鼻子”,也是事關當前全面深化改革、轉型發展大局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好抓實這項工作,我認為主要有三個關鍵點:一是強化主體責任意識,清醒認識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現實緊迫性;二是明確主體責任內容,細化黨委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的具體職責,完善工作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提升履責能力,充分發揮黨委統攬、黨政齊抓、部門協同、群眾參與的政治優勢,不斷把黨風廉政建設引向深入。
將主體責任細化為9項具體責任和7個重點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寧波市委落實主體責任有哪些主要做法?
劉奇:從寧波的具體實踐來講,我們主要通過“明責、定責、查責、追責”來推動主體責任的落實。
明責,就是明晰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內容寫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提出要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及生態文明建設等同考慮、同部署、同實施、同考核。
定責,就是劃定主體責任。將黨委主體責任5項重點內容,細化為9項具體責任和7個方面的重點,并把2013至2017年懲防體系建設任務分解為46項,落實到19位市級領導和34個牽頭單位,推動主體責任落實的具體化、常態化。
查責,就是檢查主體責任。要求各級黨委(黨組)每年向上一級黨委、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有效防止主體責任“虛化”、“空轉”。
追責,就是追究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特別是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同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評先獎優、干部選拔任用掛鉤,對黨風廉政建設上出現的每一個問題,厘清黨委、部門和紀委的責任,形成責任倒查追究“鏈條”,堅決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加強作風建設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一個重要內容。寧波市委始終把作風建設放在突出位置,以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抓手,堅持一個節點一個節點抓,一個部位一個部位抓,一個環節一個環節抓,著力推動作風建設取得持久成效:
一是抓警醒提醒。堅持早打招呼、勤敲警鐘,出臺作風建設“20條措施”和“正風肅紀”十項規定,劃定黨員干部行為“紅線”,并在每個節日來臨前以下發通知、編發短信等方式進行再提醒。督促全市7萬余名干部清理會員卡、作出不出入私人會所的承諾,整頓關閉了6家高檔會所,狠剎“會所中的歪風”;二是抓明察暗訪。對娛樂場所、風景名勝區、酒店賓館、機關食堂等實行高頻率檢查,并將暗訪情況制作成視頻資料在縣(市)區委書記座談會上進行播放通報;三是抓長效常態。制定出臺公務接待、公車配備使用管理、因公出國(境)審批管理、作風效能問責等一系列制度,努力實現作風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既要種好“責任田”又要筑牢“防火墻”
記者:您作為寧波市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如何履行職責?
劉奇:對于黨委書記來說,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瀆職。作為“第一責任人”,既要勇于擔當種好“責任田”,又要嚴于律己筑牢“防火墻”,始終把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一是帶頭研究謀劃。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之中來謀劃,定期聽取匯報,堅持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二是帶頭執行落實。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認真執行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過問、監督班子其他成員以及各地各部門“一把手”廉政勤政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履行情況。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堅決不用作風廉政上有問題的干部,堅決不搞“帶病提拔”。
三是帶頭督導檢查。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同時,深入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開展不預設路線圖、不事先打招呼的暗訪式調研,及時發現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四是帶頭廉潔自律。強化自律意識和作風養成,嚴格執行廉政準則和中央八項規定,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記者:寧波市委在落實好主體責任的同時,如何支持和推動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
劉奇: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缺一不可。寧波市委主要從“改、轉、聽、查、建”五方面入手,支持紀委履行好監督職責。
“改”,就是改革紀檢監察體制機制,將其納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制定《市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2014年工作計劃》,明確改革重點內容。推動巡視工作與派駐工作“兩個覆蓋”,通過增加人員、高配領導等方式增強力量;“轉”,就是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支持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中心任務,退出不該參與或牽頭的議事協調機構,改進執紀查案的方式方法,加強自身監督;“聽”,就是市紀委定期聽取縣(市)區紀委書記和市直派駐(出)機構負責人履行監督責任的有關情況,重點了解各地各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市管后備干部執行黨風廉政規定情況,支持紀委加大對同級黨委的監督力度;“查”,就是旗幟鮮明地支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對腐敗分子“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建”,就是加強紀檢隊伍特別是基層紀檢隊伍建設,解決鄉鎮紀委書記“專職不專”等問題,全面提升紀檢隊伍能力水平。
責任編輯:徐曼麗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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