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46所民辦中小學簽署教師流動自律公約
溫州46所民辦中小學簽署教師流動自律公約
2016年10月31日 15:54:09 瀏覽量: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周大正
如何杜絕民辦學校之間惡意強挖合同期內教師?如何禁止民辦學校以虛假廣告和宣傳,吸引教師加盟?近日,溫州市民辦教育協會舉行第二屆四次會員大會,首批46家民辦中小學現場簽署“溫州市民辦中小學教師流動的自律公約”(簡稱《公約》),若招聘合同期內教師賠償對方損失費30萬元/名,招聘五年內三次以上無故不履行合同教師的,繳納違約金5萬元/名。
近年來,溫州市作為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有效推動了民辦教育迅速發展。一大批規范辦學的優質學校不斷涌現,與此同時,也有少數辦學思想不端正的民辦學校屢次惡意挖角其他學校合同期內教師,影響正常教學,損害師生利益。
《公約》規定,公約成員單位一般不得招聘合同期內無故辭職和擅自離崗跳槽的教師,共同抵制多次無故不履行合同、不守信譽的教師。禁止公約成員單位以高薪利誘、虛假承諾等不正當手段,惡意挖角其他學校合同期內教師。禁止公約成員單位之間以貶損、毀詆其他學校為手段,惡性競爭。
《公約》規定,溫州市民辦教育協會常務理事會負責公約的執行,公約成員單位違反本公約自律條款,經查證屬實,同意接受如下處罰:由公約執行機構提請行政許可與登記部門取消當年度所有評先評優資格;納入單位誠信黑名單。若違反“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公約成員單位不得招聘其他學校合同期內的教師,嚴禁公約成員單位招聘其他學校在教學期內的教師”規定的,每招聘一名教師,賠償對方損失費30萬元人民幣。招聘五年內三次以上無故不履行合同、不守信譽教師的,每招聘一名,向公約執行機構繳納違約金5萬元人民幣。
“全市110多所民辦中小學,以后簽署自律公約的學校還要增加。”溫州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處有關負責人表示,自律公約的簽署將進一步規范全市民辦中小學辦學行為,建立教師合理、有序流動機制,保障民辦學校及師生的合法權益,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推動溫州市民辦教育改革從試點走向示范。
溫州市民辦中小學教師流動自律公約已簽約學校名單
●鹿城區(含市直):溫州市白鹿外國語學校、溫州大學附屬第一實驗小學、溫州市里仁科技職業學校
●甌海區:溫州育英國際實驗學校、溫州市嘯秋中學、甌海區藝術學校
●龍灣區:溫州市中通國際學校、溫州市越秀學校、龍灣區藝術學校
●經開區:溫州市沙城高級中學
●瑞安市:瑞安市龍翔高級中學、瑞安市瑞祥高級中學、瑞安市私立實驗中學、北京外國語大學瑞安附屬學校、瑞安市永久機電學校
●樂清市:樂清市育英寄宿制學校、樂清市外國語學校、樂清市虹橋中學分校、樂清市虹橋文星中學
●永嘉縣:溫州翔宇中學
●平陽縣:平陽縣浙鰲高級中學、平陽縣第三中學、平陽縣蘇步青學校、平陽縣蕭振高級中學、平陽縣萬全綜合高級中學、平陽縣新鰲高級中學、平陽縣新紀元學校、平陽縣武術學校
●蒼南縣:蒼南縣樹人學校、蒼南縣巨人中學、蒼南縣江南高級中學、蒼南縣新星實驗學校、蒼南縣求知中學、蒼南縣江南實驗學校、蒼南縣金鄉衛城中學、蒼南縣星海學校、蒼南縣文匯中學、蒼南縣龍港潛龍學校、蒼南縣嘉禾中學、蒼南縣勤奮職業學校、蒼南縣飛林文武學校、蒼南縣南宋文武學校、蒼南縣育才中學
●泰順縣:泰順縣新城學校、泰順縣育才小學、泰順縣育才初級中學
責任編輯:安佳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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