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城“土地爺”的南柯一夢
鋼城“土地爺”的南柯一夢
——攀枝花市土地儲備中心原主任韓寶林腐敗警示錄
2016年07月20日 15:44:24 瀏覽量: 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作者:林莉 王榮
時光回溯到1985年,29歲的韓寶林從部隊轉業(yè)回鄉(xiāng),成為四川省攀鋼集團公司的一名普通工人。1995年,調入副縣級事業(yè)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綜合開發(fā)中心(后更名為土地儲備中心,隸屬于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工作。1996年2月,開始擔任中心主任職務,一干就是近20年。
2015年,如果不出意外,韓寶林即將過上閑適的退休生活。然而,多行不義的他并沒有等來這一天。當年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他接受組織調查。同年8月,被開除黨籍。
2016年5月27日,韓寶林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和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20萬元。曾經被稱為“鋼城土地爺”的他,終因腐敗而倒下,而曾經既當官又發(fā)財?shù)谋P算,如今看來,不過是南柯一夢。
目無紀律,違規(guī)擔保入歧路
1999年初,攀枝花市西區(qū)物資公司法人邱某,向市商業(yè)銀行申請500萬元貸款。邱某是韓寶林的姨妹夫。考慮是親戚關系,韓寶林擅自決定,由攀枝花市鑫地建筑工程公司(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下屬的一家國有企業(yè),韓寶林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為邱某提供貸款擔保。
順利拿到500萬元貸款后,邱某為感謝韓寶林的幫助,于1999年底的一天,送給韓寶林5萬元的感謝費。這是韓寶林收受的第一筆賄賂。這5萬元,他收得并不踏實,總覺得會出問題,但擋不住誘惑,還是忐忑不安地收下了。
兩年后,韓寶林的不安最終印證。2001年,西區(qū)物資公司的500萬元貸款到期,卻無力償還。擔心違規(guī)擔保一事暴露從而牽連自己,也為了彌補這500萬元的巨額虧空,韓寶林作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2001年底,他以戰(zhàn)友湯某的名義,注冊成立了寶正祥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準備通過經營房地產項目彌補500萬元的擔保損失。
之后,在他的運作下,鑫地公司通過拍賣取得了一塊土地,用于房地產項目開發(fā);寶正祥公司與鑫地公司簽訂聯(lián)合開發(fā)土地協(xié)議,約定鑫地公司以土地作為投入,寶正祥公司投資開發(fā)。
從事房地產開發(fā),韓寶林一分錢也沒準備出。他再次通過擔保的方式,利用鑫地公司的資產,向銀行貸款1千萬元。到賬之后,他立即安排把錢借給自己控制的寶正祥公司,并馬上償還了西區(qū)物資公司的500萬元貸款。之后,寶正祥公司利用剩余的500萬元,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fā),贏利后歸還了鑫地公司1千萬元的銀行貸款。
人最怕走錯路,走錯了路還不知自省,則禍患不遠。解決了西區(qū)物資公司的銀行貸款后,韓寶林忽然意識到,原來手中的權力這么有“含金量”!
他為之癲狂,想到權力可以讓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發(fā)生巨大的變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貪欲,走上破紀破法的不歸路。
放縱親屬,自恃“高明”狂斂財
韓寶林家中兄弟姊妹眾多,他排行老大。
在他看來,讓親戚過上更好的生活,是一種義務。在其貪腐案中,他為姨妹夫邱某違規(guī)提供擔保,為妹夫葉某在房地產工程上謀取利益,為兒子、弟弟出錢裝修房屋、償還債務,為表侄宋某提供幫助,為了所謂的“親情”,在違紀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韓寶林在悔罪書中這樣寫道:“隨著職務的變化,權力的增長,自己的虛榮心也開始膨脹,以能為自己身邊人辦事為榮,親戚朋友的事能幫就幫。”
2004年,韓寶林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妹夫葉某介紹,將鑫地公司承建的工程發(fā)包給個體老板廖某。廖某為感謝他的關照,分三次送給他現(xiàn)金35萬元,他欣然笑納。
2009年,韓寶林再次通過妹夫葉某,違規(guī)給某房地產開發(fā)商介紹工程。工程完工之后,該開發(fā)商給了葉某80萬元,葉某將其中的40萬元送給了韓寶林。韓寶林這次沒有直接要錢,只是讓葉某把錢先收著,需要用的時候再拿。2011年,韓寶林的兒子韓某購買了新房準備結婚,韓寶林讓葉某從40萬元受賄款中拿出7萬元用于新房裝修和支付結婚禮金。
眼見既幫了親戚又“肥”了自己,韓寶林很是“愜意”,愈發(fā)不把紀律和規(guī)矩放在眼里。
宋某是韓寶林的遠房表侄,2011年至2014年間,韓寶林讓宋某與土石方工程承包商李某合作承攬工程。宋某既無設備,又無隊伍,更無資金,以前也從未從事過相關工作,其實就是韓寶林扶植的代理人。
韓寶林積極幫李某承攬工程,李某知恩圖報,分6次送給韓寶林190萬元。韓寶林故伎重施,并沒有直接拿錢,都是讓宋某代為持有和保管。2012至2014年間,在韓寶林的授意下,宋某將20多萬元現(xiàn)金給韓寶林的兒子和弟弟,用于償還債務和裝修房屋。
接受組織審查時,韓寶林對執(zhí)紀人員說:走到今天,咋不后悔啊。父親已經85歲了,如果我能給他養(yǎng)老送終的話,該多好,但是現(xiàn)在都不行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心態(tài)失衡,取之無道必被捉
韓寶林在擔任攀枝花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的近20年時間里,表現(xiàn)出很強的工作能力。在同事眼中,他認真負責,吃苦耐勞。但是,也有同事指出:他工作方法比較單一,做事獨斷,腦袋里沒有規(guī)矩意識;只注重業(yè)務工作,覺得只要業(yè)務工作干好,其他的都不重要。
最近幾年,攀枝花城市建設迎來了一個高峰期,跟韓寶林打交道最多的就是房地產開發(fā)商和工程建筑商。在和這些人打交道的過程中,韓寶林心態(tài)發(fā)生了極大變化。
“社會上一些不良現(xiàn)象撬動了自己內心深處存在的私心雜念,從前艱苦樸素的生活方式開始改變,開始追求物質享受,雖然不是想追求腐朽糜爛的生活,但覺得個人生活不能再像以前那樣拮據(jù),生活中應有的東西不能缺少,因而產生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想法。”落馬后,韓寶林懺悔說。
韓寶林所說的“取之有道”,其實就是違規(guī)、違紀的歪門邪道。在金錢的誘惑下,曾經對工作兢兢業(yè)業(yè)、任勞任怨的他,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瘋狂斂財,甚至在黨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
執(zhí)紀人員分析,從1996年開始擔任土地儲備中心主任,韓寶林掌舵這個單位19年,深耕一個領域如此之久,為其違紀活動提供了便利。這提醒有關部門要搞好重要崗位領導干部的定期交流,防止人熟事熟,個人行為得不到有效約束。
?執(zhí)紀者說
韓寶林是個工作狂,為了工作,他沒有休過一次年假,連做個膽囊切除手術,也只住了三天院,但由于只埋頭拉車,不抬頭看路,不注重黨紀黨規(guī)的學習,不加強黨性鍛煉,在“糖衣炮彈”面前敗下陣來,陷入腐敗深淵,教訓深刻。
韓寶林案,再次警示每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常補精神之鈣,嚴守底線,真正把紀律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知敬畏,存戒懼。(林莉 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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