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 炒房炒進“班房”
局長 炒房炒進“班房”
——蒼南縣安監局原局長林定樣受賄案剖析
2016年10月09日 10:08:58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本網記者 蔡琳
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異常火爆,很多人通過炒房發了財。對此,一些黨員干部也按捺不住,想在房地產市場“一試身手”。但凡事都要量力而行,如果把握不住分寸甚至利用手中的權力去斂財、炒房,自然只有落的“人財兩空”。
2015年,浙江蒼南縣紀委嚴肅查處了該縣安監局原局長林定樣相關違紀違法問題,查明了林定樣在擔任縣安監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管理服務對象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合計10萬余元;在擔任靈溪鎮副鎮長期間,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獲利128.6萬元等問題。目前,林定樣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等待他的將是黨紀和法律的嚴懲。
初試牛刀收獲豐,思想防線開始崩潰
1998年,林定樣從一個偏遠的鄉鎮調任到蒼南縣縣城所在的靈溪鎮擔任副鎮長,并分管城建工作。當時正是縣城大開發、大建設時期,城市建設日新月異,林定樣作為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鎮長,手中握有土地審批、規劃建設的權力,自然也成了各類商人樂于結交的熱門人物,林定樣人生的軌跡也從此開始發生了改變。經常與老板們打交道,看見身邊的商人個個都是腰纏萬貫、闊氣十足,林定樣的心理發生了變化,覺得自己作為一個領導干部,生活過得太寒酸了,以自己的才能不應該只是得到這么一點的回報,便產生了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去撈錢的想法。很快,林定樣就找到了發財的好機會――炒房地產。1999年,林定樣認識了靈溪鎮龍渡村的村書記楊某某和村主任鄭某某。龍渡村是蒼南縣縣城新區建設的主陣地,該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建設,村里的土地可以說是寸土寸金。林定樣、楊某某、鄭某某等6人經過商議,想到了一個發財的好主意,決定合伙搭股成立蒼城建筑裝飾材料銷售有限公司,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以建設建材市場的名義向政府申請劃撥一塊土地,然后再以高價向外賣出。在6人“密切協作”下,地塊很快就批了下來。林定樣也按照既定的計劃,將自己手中的股份轉手出去,獲利達128.6萬元,可以說是“收獲頗豐”。簡單運作就獲利上百萬,林定樣的思想防線徹底崩塌了,原來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可以這么容易就賺到錢、原來炒房地產來錢這么快。殊不知自己已經觸犯了法紀的高壓線,等待自己的也必將是萬丈深淵。
炒房資金現斷裂,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有了這次成功的經驗,林定樣更加堅信了自己一定可以在房地產市場賺得盆滿缽滿。正當林定樣躊躇滿志時,老板黃某某出現在林定樣身邊,告訴林定樣自己炒房非常有經驗。經過“考察”,林定樣確信此人在炒房上確實有一套,便決定與其合作。幾次“愉快”的合作之后,林定樣確實也賺了不少錢,這讓林定樣對黃某某越來越信任。于是,林定樣將更多的資金交給黃某某用于炒房。但世界上沒有穩賺的生意,房地產業更是風起云涌。很快,兩人合伙購買的幾處房產開始走下坡路,林定樣與黃某某手中大量的房產和資金逐漸被套,林定樣每月的工資收入遠遠不夠償還銀行按揭貸款。在這種情況下,林定樣決定鋌而走險,把手伸向了自己的權力,只要有企業主向自己行賄,就來者不拒予以收受。案發后,林定樣也向審查人員承認,在其光鮮的外表下,因為炒房欠下了不少的債務,既毀了自己,也毀了家庭。
警示
林定樣作為縣安監局的“一把手”,手中握有全縣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危化品經營行政審批、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的權力,如果監督制約的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其權力很容易失控。正像林定樣所說,自己作為“一把手”,單位里沒有人敢對其進行監督,對企業的行政處罰、許可證的審批只要我提出意見,其他人很少也不敢提出異議。時間長了,自己也就習慣了這種“一言堂”的作風。
浙公網安備 330103020016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