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紀委前三季度處置1973人
用好“四種形態”緊盯六類事項
衢州紀委前三季度處置1973人
2016年11月28日 15:39:03 瀏覽量: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于山 吳曉夏
未經審批,組織村干部赴新疆旅游,還通過虛增村級工程量,套取資金支付旅游費用。11月22日,衢州市紀委通報了農村基層作風巡察中發現并查處的6起典型案例,其中柯城區石室鄉下石埠村黨支部書記樂建民等人存在違規組織公款旅游、違規套取資金等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目前違規費用已清退。
今年前三季度,衢州市各級紀檢監察組織通過立項監督執紀,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973人,其中運用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誡勉談話等第一種形態處理1740人,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197人,黨政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30人,移送司法機關6人。
衢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市連續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年和鞏固深化年活動,堅持問題導向,緊盯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落實、“六項紀律”執行、主體責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廉政風險點防控、巡視巡察問題整改等“六類事”進行立項。截至目前,衢州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項145個,開展監督檢查979次,發現各類問題5139個,已整改問題4082個。
今年上半年,在江山市農村基層作風巡察專項監督中,上余鎮李坪村的一系列反映引起了巡察組工作人員的注意。通過對駐村干部、村兩委成員等人走訪,巡察組工作人員掌握了第一手資料,查實該村書記李某、村主任龔某等非法占用集體土地,未批先建村辦公大樓,接受工程承建方旅游安排,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村集體資金等違紀問題。上余鎮黨委分別給予李某、龔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涉案的其他4名村干部和2名黨員分別受到誡勉談話。
在監督執紀的過程中,衢州市紀委把“四種形態”運用情況作為檢驗標準,把教育和幫助絕大多數與堅決查處極少數有機結合起來,加大查處和問責力度。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輕微違紀問題,更多地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黨紀輕處分等方式抓早抓小,用紀律管住大多數;對嚴重違紀問題從嚴從快查處,嚴懲極少數。
責任編輯:張麗紅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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