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懺悔錄:收來的錢不敢用,像做賊
四川樂山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懺悔錄:收來的錢不敢用,像做賊
2016年12月12日 15:58:04 瀏覽量: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郭麗
●懺悔人:陶宏偉
●原任職務:四川省樂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涉案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3年9月22日,樂山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陶宏偉無期徒刑。
●犯罪事實:2003年至2012年,陶宏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胡某某、陳某某等40人在承接工程、征地拆遷、升職調動、解決資金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現金、住房、轎車、金條、購物卡等財務,共計價值人民幣618.5萬元。
權力是把雙刃劍,格外殘酷,一面可以升華人生,一面可以沉淪人性。我一度沉浸在權力的“魔力”之中,卻輸掉了整個人生。
1997年,組織決定派我到金口河擔任副區長時,機關有同志說金口河那么邊遠艱苦的地方你都要去,你是否太想當官了。我說,我不是為官而去,而是組織派我去就是要用我的能力為邊遠山區干點實事、做些工作,改變那里落后的面貌,就像當年我自己當知青時候那樣,把文化傳播到農村去。回想當時,那時確實想的是當領導就是要去干事創業,想得更多的是怎么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去改變山區的落后環境,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而非其他。
然而,擔任區委書記后,我手上的權力越來越大,區縣所有的決策部署,我的意見都起主導作用。別人找我匯報辦事,我便能說“同意辦”“就這樣辦”“就這樣定”的話,說話算得了數了。并且以為區縣經濟和社會工業發展取得的成績都是自己能力和水平的體現,認為自己能力強、威信高,開始飄飄然了,習慣身邊的人叫我老大、老板,相信任何事只要自己出面或打招呼就能解決問題。
隨著權力的增大,欲望的手也在不斷伸長。打招呼無往不利;在企業里投資分紅,收受禮金紅包;上班時間下河游泳;生活上追求高檔消費等違規違紀行為不斷出現。還有逢年過節都會收點錢物,從開始的幾千到后來的幾萬再到幾十萬,從土特產到貴重物品再到車子、房子。我自己也從最初半推半就到逐步放縱,再到心安理得地接受,最后更是肆無忌憚地收受錢物。
黨組織和人民在賦予我很大權力的同時,在工作生活上也給了我優厚的待遇。而我卻利用手中的權力收受錢財,而不是去為百姓造福。我已經不再想去實現最初的夢想,而是陷入了“被別人施舍”的生活狀態。
追究其惡果,首先是敗壞了黨風、政風,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規定,還影響到班子成員和部門鄉鎮負責人員使他們上行下效,以致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其次個人經濟待遇損失慘重,家庭親情及朋友因我的過錯受到無法彌補的影響,我的政治名譽掃地,人生仕途也將是可恥、可悲、可憐的結局;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內心不踏實,收了別人的錢物,用也不敢用,存也不敢存,東躲西藏,彷徨不安。平時自以為儀表堂堂,風度翩翩,其實內心卻一直感覺到是在靠別人的施舍過日子,像做賊一樣,活得一點尊嚴都沒有。我也在此警示那些像我一樣手握權力這把劍的人,必須自重、自省,只有慎用手中權力,才能活得坦然!
責任編輯:樓昕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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