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一舉兩得” 實則自作聰明
妄想“一舉兩得” 實則自作聰明
2016年12月13日 14:30:41 瀏覽量: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江泓 郭月文
違紀問題通報
近日,安徽省來安縣在全縣范圍內通報了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經查,2014年5月,來安縣糧油供應公司經理許定標經昔日同事陳某推銷,違規用公款購買青稞酒作為端午節福利發放給職工,每人一箱酒(6瓶),共計11箱,金額9900元。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許定標黨內警告處分,對違規所涉費用予以追繳。
●事件回顧
2014年5月,正直小麥收購季節,這也是一年之中來安縣糧油公司(縣糧食局下屬國有企業)比較繁忙的時候,驗資、畫碼、開票、入庫、付款, 收購程序繁瑣復雜。縣糧油公司經理許定標作為公司帶頭人,鉚足勁指揮職工們做好這一季的收購工作。
就在許定標忙得熱火朝天的時候,昔日同事陳某找上門來。陳某從縣糧食局辭職后,一直在外做點小生意。
“真是稀客,哪陣風把陳老板給吹來了?”面對突然到訪的陳某,許定標開玩笑說。
“知道您這段時間工作辛苦,特地來看看您,順便請您幫個忙。”陳某開門見山。
原來,陳某手頭積壓了別人抵賬給他的20箱青稞酒,他想著把這些酒推銷出去,便特地過來找許定標,看看能不能以單位的名義購買些發放給職工。
許定標心想著,這段時間大家連天加夜地工作確實很辛苦,端午節也快到了,如果趁著這個機會發點酒,既能鼓舞大家的干勁,同事這邊也可以做順水人情,一舉兩得的事何樂而不為?
于是,在研究收購工作的班子會議上,許定標提議買點酒作為端午節福利分發給職工。其中有班子成員提出發酒是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疑問,許定標則表示糧油公司是企業,不是財政撥款單位,應該與八項規定“不沾邊”。最后,集體研究成了走過場,許定標成功說服班子其他成員,購買了陳某推銷的11箱青稞酒,每箱900元,由單位在崗的11名職工均分,共花費9900元。
●查處經過
2016年初,來安縣紀委收到一封實名舉報縣糧油公司違規發放青稞酒的舉報信。
“鐵規之下,竟敢頂風違紀,必須嚴肅查處!”縣紀委主要負責人要求調查組徹查真相,給群眾滿意交代,盡快平息該事件對社會產生的負面影響。
調查組迅速行動,調取縣糧油公司賬目,發現兩張2014年5月工資發放清單,以端午節福利的名義每人發放900元,合計支出9900元。隨后調查組找到陳某和縣糧油公司會計,逐一進行談話,鎖定許定標購買并發放青稞酒的證據。
當調查組把這兩張清單擺在許定標的面前時,他很快交代了購買青稞酒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的事實,但此時的他渾然不知其行為已經觸碰紀律的底線,反而振振有詞地反問調查人員:“作為自負盈虧的企業,花公司的錢給職工謀福利難道有什么不對嗎?”
“你作為國有企業負責人和黨員,拿公款購買青稞酒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這就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調查組舉出類似的案例,并對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條款,對許定標“現場教學”。
2016年3月7日,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許定標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違規發放的費用9900元。
“本以為既可以做順水人情,又可以籠絡人心,一舉兩得,結果捅了那么大的簍子,怪就怪我平時忽視對黨紀法規的學習,踩了紀律的高壓線,這個處分讓我深刻警醒。”許定標事后幡然醒悟。
責任編輯:賈歆琰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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