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開防霾資金使用的“霧霾”
撥開防霾資金使用的“霧霾”
2016年12月17日 14:26:47 瀏覽量: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井橋夕
藍天之幸,霧霾之痛,是每個人的切身感受,也是公共財政使用的職責所在。然而,就是這樣一筆專款專用的資金,竟然也被打起了歪主意。
據報道,財政部監督檢查局于2016年5月組織部分專員辦對9省市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檢查,對發現的擅自擴大開支范圍、“以撥代支”及資產閑置、濫發獎勵等問題,進行了通報處理、責令整改。
公帑公用,乃是現代財政制度的基本原則。每一筆治污公共經費,是對產生污染的各環節、各領域環保“缺失”的公共彌補。須知,大部分防治大氣污染的資金都源自公共利益的切實需要。而這些資金往往都是個別企業不愿承擔、也無力負擔的事項。比如,秸稈焚燒、清潔焦炭、購置專業特種車輛,以及對相關環保行為的獎懲等。
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財政資金來之不易,好鋼必須用在刀刃上,環保專項資金更是容不得挪用、濫用。現實中,有的地方從治霾專項資金里“揩油”,不停地“拆東墻補西墻”,表面上緩解了一時的急需,但終究紙里包不住火。一方面,類似的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會更頻繁、力度會更大;另一方面,空氣質量好不好一目了然,公眾一眼就能看出治霾的成效,從而推斷出資金的使用效率。所以,在這方面掩耳盜鈴著實不聰明。
可以說,這次專項督查與通報,不僅起到了敲山震虎的效果,讓寶貴的資金回歸應有價值,避免進一步“跑冒滴漏”,更是對全國各地治污項目亮出了黃牌。下一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核查,就不只是找問題、查資金了,還會嚴格查找問題原因、分析紕漏,最終對有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其實,目前各地在空氣治理方面的資金缺口不小,更遠沒到“錢花不出去”的地步。比如,有的城市為了鼓勵公交出行,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與污染,平均每天要拿出400萬元財政資金實施“免費公交”。盡管這種做法的經濟性還值得觀察,但也從一個側面表明了公共資金缺口的巨大。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恰是對這些缺口的彌補,就算可能與各地實際需求存在這樣那樣的偏差,也要實事求是反映、因地制宜解決。
更重要的是,類似的專項資金安排的專業性強,公眾與媒體的知情與監督不夠充分。如果能將繁冗的報表簡化些、晦澀的語言明了些,把發布的渠道拓寬些,把具體安排方向及時公之于眾,那么有些問題可能就會消弭在初始狀態,不會釀成動輒億萬元的使用偏差。在財政資金公開方面,“防霾”的資金使用本身也亟待撥開“霧霾”,迎接監督的陽光。
責任編輯:賈歆琰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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