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隋鳳富一審被判十一年
黑龍江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隋鳳富一審被判十一年
2016年12月20日 15:04:53 瀏覽量: 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作者:

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9日公開宣判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副主任、黑龍江省農(nóng)墾總局原黨委書記隋鳳富受賄案,對被告人隋鳳富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100萬元;對隋鳳富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jīng)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隋鳳富利用其擔任黑龍江省農(nóng)墾總局九三分局局長,農(nóng)墾總局副局長、局長、黨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產(chǎn)品推廣、職務晉升、工作調(diào)動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44萬余元。
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隋鳳富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于隋鳳富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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