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欽州:檢測站、駐站交警聯手,94輛殘破公交行賄過年檢
廣西欽州:檢測站、駐站交警聯手,94輛殘破公交行賄過年檢
2016年12月30日 08:57:45 瀏覽量: 來源:法制晚報 作者:楊國華
94輛零件殘缺不全、只能勉強開動、車牌都不見的公交車,在廣西欽州市公共汽車公司承諾了每車近千元的好處費后,車輛檢測站工作人員和駐站交警聯手讓這些車“年檢合格”。
整個過程中,車輛檢測站工作人員聯系假證販子偽造車牌,公交車司機開來十幾輛性能正常的公交車,套用假車牌循環冒充94輛車,檢測站工作人員晚上“加班”上線檢測,交警沒按照規定到現場,次日直接在材料上簽字,宣布“車輛合格”。
《法制晚報》記者日前獲悉,此案案發后,公交公司、車輛檢測站、交警隊相關人員乃至欽州市交通局副局長均被抓獲刑。
為過車輛年審 每車承諾近千元好處費
欽州市公共汽車公司是欽州市交通局下屬國有獨資公司。包玉春從1997年開始擔任欽州市公共汽車公司經理。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4年,包玉春明知欽州市公共汽車公司有94輛公交車不符合車輛定期檢驗規定,仍然指使欽州市公共汽車公司財務科科長顏某(另案處理)、機務科科長楊玉峰找車輛檢測站商量,通過送好處費的方式,使該批車輛不經過現場檢驗便違規通過定期檢驗。
楊玉峰找到欽州市德天機動車檢測站業務員黃明昌幫忙。黃明昌找到欽州市德天機動車檢測站站長裴某、駐站的欽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主任科員張源標,許諾事后有好處。
欽州德天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機動車檢測的民營企業,該公司官網稱,其是欽州市唯一一家同時能夠進行安檢、綜檢的車輛檢測站,是經過廣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運管局、保監會等多家政府部門行政許可的。
檢測站站長裴某交代:2013年9月的一天,黃明昌叫他到駐站民警張源標辦公室喝茶,黃明昌當時說了這件事,裴某說無論如何也要開車來上檢測線,這樣才會有報告單,張源標說只要檢測站得出合格結論,他就簽名通過?!?/p>
之后黃明昌與楊玉峰約定以每輛車1100元的價格包過年審。
根據包玉春的證言,最初她批準的費用標準是每輛車800元,其中正常檢測的費用只有110元,剩余的都是送出去的好處費,但張源標以風險大為由,開價每輛車1100元,否則不做,包玉春最終同意。
她說,這筆辦事費用由楊玉峰先從公司借款出來,開支后由楊玉峰以虛開汽配件、加油發票等回公司沖銷賬目。
黃明昌其實不是德天檢測站的正式員工,之所以找“黃經理”經辦,包玉春解釋說:“各行各業都有‘九八佬’(指利用在政府部門和壟斷企業的領導關系,收別人好處費居間促成事的人),黃經理也是‘九八佬’,公司不能越過他,好處費都統一交給他,由他分配?!?/p>
零件不全的公交車 移花接木仍過檢測
根據欽州市審計局的調查結論,涉案客車大部分零件已經殘缺不全。
根據被當成“九八佬”的黃明昌被抓后的描繪,涉案的車是“爛車”,只能勉強開動,而且大多數車牌都已經不見了,再有就是這些車都沒有買交強險,駕駛證副頁已經蓋滿,正常情況下,光憑后兩點,到車管所窗口就已經不能換證了。
黃明昌說,他聯系了做假證的販子,給沒車牌的偽造了車牌。公共汽車公司機務科科長楊玉峰負責將這批車行駛證上的相片改為能上線車輛的相片,制作了行駛證及保險單。
之后,張源標、黃明昌和裴某按各自的職責,利用偽造的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以正常行駛的車輛套牌冒充涉案車輛的方式上線檢測。
財務科長顏某證實,當時是公交公司的司機在晚上利用正常車輛套牌上線檢測的,而且正常車輛只有十幾輛,這些正常車循環上線,用以冒充94輛問題車輛。
他說,因為黃經理事前都打點好了,監測站沒人提出異議,交警也沒來現場盯著。這批車輛的交強險是單位的人在文印室偽造的,過線的第二天,其拿材料給交警簽字時,交警只看一下監控就簽名通過了。
機務科工作人員陳某,以及公司的兩名汽車修理工也證實,他們曾在楊玉峰安排下,晚上加班開著公司的車到德天檢測站,采取套牌、反復輪轉上線檢測的方式,幫一批舊車過檢測,檢測站的工作人員沒人問過為什么套牌反復輪轉上線檢測,套用的車牌都是公司倉庫里拿出來的。
為了讓檢測盡快完成,駐站民警張源標還特意要求檢測站工作人員晚上加班檢測。按照規定,駐站民警張源標應親自參與查驗,但他根本沒有親自查驗。張源標被抓后承認,自己連涉案車輛都沒見過,檢測過程也沒有親自參與,檢測結論是第二天才看到的,但簽名審核通過了年審。
就這樣,94輛車先后于2013年9月、2014年3月分兩次通過了年審。在扣除必要的檢測費用后,黃明昌分得好處費96120元,張源標分得好處費40000元,裴某分得好處費35000元?! ?/p>
作為財務科長,費用由顏某負責處理。顏某交代,通過年審后,他按約定將正常的檢測費每輛110元直接轉賬給檢測有限公司,余下的好處費他讓楊玉峰以購買材料款的名義從公司套取出現金交給了黃經理。
根據包玉春的供述,這94輛車雖然過了年審,并沒有用于實際運營,只是利用其套取了燃油補貼。
案情發酵 市交通局副局長受賄落馬
根據欽州市審計局的書面材料,2014年,該局對原欽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主任黃郁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發現有涉及欽州市公共汽車公司的經濟犯罪問題。
此時黃郁已升任欽州市交通局分管道路運輸管理處的副局長,違法線索被移送到欽州市檢察院。但檢察院辦案人員沒有直接查處黃郁,而是先從公共汽車公司的人員入手。
2015年初,楊玉峰、包玉春等人被抓。根據楊玉峰的交代,檢方查出了交警支隊民警張源標、欽州德天機動車檢測站業務員黃明昌受賄線索,張、黃也被抓。
檢方不但查清了前述犯罪事實,還發現了包玉春向黃郁送11萬元好處費的事情。
2010年至2012年每逢中秋、春節都會送1萬元購物卡,2013至2014年每逢中秋、春節均各送現金1萬元,2013年9月左右,包玉春又送了現金1萬元。
2015年7月21日,欽州市人民檢察院通報,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黃郁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后據最高檢通報,黃郁被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
更有戲劇性的是,檢方還從最初發現案情的欽州市審計局揪出“內鬼”。
法院查明,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欽州市審計局經貿審計科科長曾廷芳,曾作為審計組組長帶隊對欽州市公共汽車公司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當時就發現了該公司存在多種違法經濟犯罪,但包玉春給曾的妻子送了14萬余元好處費,之后在曾的關照下包玉春只被行政警告處分,既沒被免職,也沒被移送紀委調查。
此后,包玉春膽子越來越大。
太平洋保險被牽出 一負責人獲刑
除前文所述案情,包玉春還涉及其他犯罪。2016年11月3日,欽州市中級法院終審以濫用職權罪、單位行賄罪、受賄罪、貪污罪判處包玉春有期徒刑17年,并處罰金15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楊玉峰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p>
2016年10月13日,欽州市中級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終審判處張源標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20萬元;以受賄罪判處黃明昌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被抓后,黃明昌還向檢方檢舉揭發了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欽州中心支公司與包玉春之間的行賄受賄事實。
政法機關最終查明,2011年至2014年,欽州市公共汽車公司在上述保險公司買車輛保險,先后向包玉春行賄回扣款53萬元。
太平洋財險欽南支公司非車險部團隊長鄧桂華之后落網,被廣西當地法院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被告人:常打點領導 得意忘形
廣西政法委主管、廣西法治日報社主辦的“平安廣西網”,曾報道過此案。據報道,1960年出生的包玉春一直被看成女強人,她從售票員經過17年的奮斗才當上公共汽車公司經理的。
包玉春表示,她平時經常給市交通局、市運管處、交警和檢測站的領導和人員“打點”。平時、節假日都少不了,這些“人情”來往是必需的。她也懺悔:“久了,我有種錯覺,得意忘形地認為自己可以為所欲為。鋃鐺入獄也是咎由自取?!?/p>
責任編輯:樓昕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 2016-12-22西安一官員瘋狂斂財12年:資產上億,平...
- 2016-12-23如何對審批公款出國(境)旅游的單位負...
- 2016-12-23自毀紀律“免疫系統”,他“百病纏身”
- 2016-12-26廣東一官員出差時“洗腳”花1.4萬元,公...
- 2016-12-26有錢拿才有“熱情”辦事,安徽一農委副...
浙公網安備 330103020016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