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集體企業
一個人的集體企業
2017年01月01日 15:32:47 瀏覽量: 來源: 作者:本網記者 賈歆琰

玉環縣供銷社資產經營管理科科長兼縣農村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趙春慶,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等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銷行政職務的處分,并退還違紀款130307.8元。
事情還要從2015年春節說起。
玉環縣農村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是主營煙花爆竹批發銷售的集體企業,趙春慶擔任總經理。春節是煙花爆竹銷售旺季,但是銀行對公業務繳款卻并不便利,造成貨款結算拖延,環環相扣,導致公司不能及時發貨,這影響了經營戶的營業。個別經營戶就圍著趙春慶抱怨。
于是,“絞盡腦汁”的趙春慶想了一個辦法:讓下屬陳某以個人名義開設銀行賬戶,用于存放部分經營戶上交的貨款。“公司的貨款存在小陳的私人賬戶上,只要不是用于個人支出,都不算公款私存。”當時的趙春慶是這么認為的,也是這么做的,因此銷售期過后,經營戶上交的貨款就一直截留在陳某的個人賬戶上。
2015年4月22日,某單位過來交流業務,趙春慶把用餐安排在玉環的一家大排擋里。用餐期間,為人爽快的趙春慶為了營造氣氛,大手一揮要求上煙上酒。面對對方震驚的眼神,趙春慶卻說,“沒關系,我們是企業,吃點喝點也是正常的。”這次接待用餐共有10人,消費1870元,遠遠超出接待標準。
由于大排檔沒有正式發票,只能開具一張收款收據作為憑證。趙春慶心里明白,大額收款收據不能用于正常報銷,于是他便要求陳某從截留的貨款中支付。
這次事件后,趙春慶自認為找到了一條公款報銷的“秘密通道”,逐漸把該賬戶變成自由支配的“提款箱”。此后,趙春慶不僅在公務接待中超標準、違規提供煙酒,甚至他的個人消費也從中支出。
同時,他還讓公司員工也參與公款吃請,對員工提出的一些要求無原則同意,多次違規發放福利補貼。“我的想法很簡單,以為只要‘收買’了他們,大家都可以相安無事。”趙春慶在后來的談話中這樣說。
紙終究包不住火,東窗事發比趙春慶料想的來得更快。2016年春節過后,玉環縣紀委派駐第九紀檢組接到舉報。深入核實后發現,這個公司居然開設了4個私人賬戶,賬戶間資金往來頻繁,轉賬記錄清晰,公款私存證據確鑿。
“據我們了解,你多次用公款報銷個人吃請,多次在公務接待中上煙上酒、多次超標準接待,是否屬實?”在隨后的調查問話中,工作人員這樣問他。然而,趙春慶卻是含含糊糊,始終不肯承認。
無奈,調查人員將一張張餐飲發票擺到他面前,他才不得不說實話,交代了自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多項違規違紀事實。
“公司是集體企業,我一直認為請客吃飯、禮尚往來是公司經營的正常行為,雖然平時也經常聽到‘八項規定’、‘六條禁令’,但從來沒有靜下心去學習和領會,我真得非常后悔。”趙春慶在檢討書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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