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工程分包59個,從中撈利!
一個工程分包59個,從中撈利!
2017年01月26日 10:58:46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杜玲玲 劉志松

近日,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原衢州市衢江區橫路辦事處主任黃國瑞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那么作為一名黨員干部的黃國瑞是如何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的呢?
翻看黃國瑞的簡歷,可以看到一個貧寒子弟的成長史:出生在衢江區大洲鎮的一個小山村,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高中畢業后參加工作,從鄉鎮水利員做起,后到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學習,沒有所謂的“靠山”,憑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為鄉鎮“一把手”。
說起黃國瑞的違紀違法事實,要從行賄人洪建平說起。洪建平是工程項目的老板,洪建平與黃國瑞的初次相識是在一次工程項目中。2010年,洪建平作為項目經理承接了橫路黃巖堰農場建設用地復墾工程項目,而黃國瑞則是該項目的業主代表——黃路鄉副鄉長。一次機緣巧合的機會,洪建平發現兩人的老婆竟是小學同學,一個有心,一個有意,雙方慢慢開始熟絡起來。
深諳人情之道的洪建平知道光有這層關系還不夠,為了進一步鞏固關系,洪建平通過締結雙方共同利益,讓黃國瑞為其所用。2013年3月,洪建平邀請黃國瑞與其合伙一起購買推土機,并約定利潤雙方五五分成。黃國瑞后來坦言,雖說是合伙,但是實際上他分文未出,這種變相行賄方式,雙方也是心領神會。
好處不能白拿。2013年,洪建平有事請黃國瑞幫助,黃國瑞當然不好意思拒絕。2013年,洪建平得知橫路辦事處毛家村有土石方工程項目,就找到了已是橫路辦事處主任的黃國瑞,毫不避諱地說想要承包該工程。黃國瑞也爽快答應,立馬給毛家村的村主任和村書記打電話,指示他們將該工程項目承包給洪建平。
但讓黃國瑞苦惱的是,現在中央規定愈發嚴格,涉及工程項目的承包審核更是層層把關,根據政策規定超過100萬元的工程項目必須要公開招投標。為了讓洪建平順利拿到項目,黃國瑞憑借手中權力為其疏通。黃國瑞對相關政策吃得很透,他知道按照規定低于100萬元的工程項目可以采取邀請招投標的方式,這樣他自己的主動權就大了。于是,黃國瑞將4800萬元巨額工程項目分成59個工程量不高于100萬元的標段,并對59個標段分別進行命名。
在黃國瑞的幫助下,洪建平最終如愿以償,以三家不同建筑公司的名義,拿到該項目的59個標段的土石方工程。為了感謝黃國瑞的幫助,洪建平也是相當慷慨,分次給予黃國瑞好處費,累計達65萬元。
作為一名國家干部,黃國瑞對政策精神把握得可謂爐火純青,卻沒有把好最重要的關——紀律關,最終自食其果。2016年4月,因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衢江區紀委給予黃國瑞開除黨籍處分;2016年11月,因受賄犯罪,衢江區法院作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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