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酒駕,這些人都要被連帶!超嚴規定出臺!
民警酒駕,這些人都要被連帶!超嚴規定出臺!
2017年03月26日 15:56:26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杜玲玲

酒駕不行,民警酒駕更是不行。
如何防止民警酒駕“燈下黑”?近期,杭州市公安局梳理近年來的民警酒駕案件,歸納容易發生酒駕違紀的高危情形,制定出臺了超嚴規定《杭州市公安民警涉酒行為“五個一律”(試行)》,跟著小編來看看!
民警酒駕,這些人都要被連帶!
超嚴規定,重在超強震懾。民警酒駕不僅本人受罰,相關責任人還要被連帶。究竟哪些人會被連帶?共同參與聚會的民警、未履行勸阻責任的民警、責任領導、隸屬單位。
根據規定,杭州市公安局將綜合運用記分、談話函詢、問責追責、紀律處分以及取消評先評優等手段,全面堵塞漏洞,有效杜絕民警酒駕行為。
規定還特別指出,使用公務用車參加涉酒聚會的,對負有管理責任的民警、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逐級依規依紀處理。
規定不是說說的,鐵腕執行!
嚴規距,必須鐵腕執行。
為確保“五個一律”有關規定入耳入腦入心,警務督察支隊通過現場詢問、隨機抽查等形式,深入基層所隊,對“五個一律”規定知曉度、貫徹執行情況開展現場督導檢查。機關黨委在實地走訪征求意見期間,對“五個一律”的執行開展現場詢問和抽查測試。
從檢查情況看,各地各單位均對“五個一律”予以高度重視,圍繞市局“從嚴治理、從嚴治警”活動,緊密結合實際,通過專題測試、隨機問答、案例教學等方式,組織開展“五個一律”學習,確保人人知曉規定,剛性執行規定。
《杭州市公安民警涉酒行為“五個一律”》鏈接:
一、發生酒駕的民警,一律依紀依法頂格處理。
二、發生酒駕行為的,凡是共同參與聚會的民警,一律予以《局規》記10分處理;對聚會召集人、組織者,隸屬同一單位的,未履行提醒、勸阻責任的民警,予以《局規》記12分處理。
三、民警不得駕車參加涉酒聚會,違者一律予以《局規》記4分處理。
四、發生酒駕行為的,對教育、監督、管理職責履行不到位、處理不及時的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一律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追責;民警駕車參加涉酒聚會的,直接分管領導未履行職責的,與民警同等記分。
五、發生酒駕案件的單位,一律取消當年度各類集體評先評優資格;發生醉酒駕駛案件的單位,當年度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考核予以“一票否決”。
使用公務用車參加涉酒聚會的,對負有管理責任的民警、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逐級依規依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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