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媒體在反腐中的角色觀察
權力所在 監督所在
英國媒體在反腐中的角色觀察
2016年11月17日 10:48:09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本網記者 朱詩意
2016年9月,記者有幸赴英國參加了為期兩周的“新媒體培訓”,第一天上課,授課老師捧來了一疊報紙。
“這幾天有一個重磅新聞。”老師抽出其中的幾份報紙對我們說。
由《星期日鏡報》記者調查完成的獨家報道稱,59歲的英國工黨資深議員、下議院內政事務委員會主席基思·瓦斯在位于首都倫敦的私宅內密會兩名男妓,他與對方所交談的的內容被對方錄音下來并曝光。
瓦斯事后向兩人各支付150英鎊(約合1330元人民幣)酬勞,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星期日鏡報》的調查,嫖資由另一名男子向一個銀行賬戶轉賬完成,而這名男子據悉與瓦斯本人創辦的一個慈善組織“銀星”有關。
這個新聞無疑是給英國上下投了個大炸彈,一時間成為熱議的話題。
一方面,媒體持續跟進,《每日郵報》報道,瓦斯身患糖尿病,由此創辦了“銀星”這個與糖尿病有關的慈善組織,還有媒體挖出了瓦斯在海外購買的豪宅信息……另一方面,官方也立刻做出了反應,包括保守黨議員在內的一些人士呼吁英國慈善事務管理委員會展開調查,確認瓦斯是否涉嫌挪用善款來嫖妓。
這是我第一天上課就獲知的信息,而在之后的兩周內,我不斷聽到許多類似的案例,而授課的老師、交流的記者編輯也經常提到,在英國,對政治權力的監督,是新聞媒體最重要的職責之一。
“可以說是反腐新聞?”我問這些英國的同行們,總結他們的答案,可以說,英國的“反腐新聞”概念非常寬泛,不只是局限在受賄、貪污這上面,而是只要擁有公眾授予權力的個人或機構,媒體都會牢牢地盯住他們,除了一般的賄賂罪、欺詐罪外,還包括濫用職權、種族歧視等各種行為——因為“腐敗”不一定是以硬通貨的形式體現,還可能意味著社會地位、榮譽、政治影響力等等金錢所難以買到的特權。
去英國之前,通過查閱資料,我發現英國是一個相對比較清廉的國家。在2015年透明國際發布的腐敗指數中,英國得81分,與德國、盧森堡一起并列排名第10名。
“公眾和媒體的監督,我覺得在一定程度上是促進了我們國家的清廉。”其中一位媒體總編對我說。
如今在英國,幾乎形成了這樣的“反腐敗模式”:一般先由新聞媒體曝光丑聞,而后各種調查、回應、問責相繼啟動;如果證據確鑿,相關人員肯定會引咎辭職,相應的,也會有對制度或政策的修補和完善。媒體,成為每一出“反腐大戲”中的“開場戲”和重要推動者。
這是因為,英國式的腐敗往往僅限于一個捂得嚴嚴的小圈子,絕對“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且這些小圈子門檻很高,高得擋住了公眾的視線。公眾的知情權如何獲得?這個時候就要依靠媒體的力量了。
“但并不是一開始就是這樣的。”威斯敏斯特大學媒體管理高級講師保羅·德懷爾博士告訴我們,“原來英國的法律體系中規定,記者不能批評政府,也有記者因為批評政府而被送到監獄。但是隨著一些判例的出現,以及公眾的輿論導向,法庭在判決時逐漸傾向于記者,只要記者能證明自己是為了更為重要的公眾利益,他的行為就是合法的。”
媒體對要曝光的“丑聞”往往也是再三確認真實性,都經過長期的調查、采訪。像曾經揭露國際足聯丑聞的BBC資深記者安德魯·詹寧斯,他花費了10多年的時間來做這個調查,他想方設法接近該組織,找了很多內線,還曾被告上法庭,受到人生攻擊,最終,他還是拿到了強有力的證據,揭露了國際足聯的腐敗丑聞,最終使得國際足聯主席布拉特等一大批相關人士的倒臺。
在記者離開英國之前,基思·瓦斯已宣布將辭去下議院內政事務委員會主席一職,并稱就這一事件“對我妻子和孩子造成的傷害表示真誠道歉”。

英國媒體記者在工作中。
責任編輯:蔡琳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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