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建一條紀律處分與行政處罰聯動的"快速通道"
安吉:建一條紀律處分與行政處罰聯動的"快速通道"
2016年12月05日 15:50:06 瀏覽量: 來源:浙江省紀委監察廳網站 作者:湖州市紀委
近日,安吉縣紀委派駐第八紀檢組收到來自該縣安監局的一份“報送表”,即《黨員(公職人員)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登記表》。該表對昌碩街道轄區內一黨員身份的企業負責人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行政處罰案的相關信息進行詳細登記,拿到表格后,派駐紀檢組立即展開相關審核工作,簽字后將其送往縣紀委。
“在以往,這樣的案件信息流轉一般會滯后一段時間;此次之所以得到快速處理,得益于我們今年建立的紀律處分與行政處罰聯動工作機制。”縣紀委派駐第八紀檢組組長陳東表示。
據介紹,根據《黨章》等有關精神,黨員或公職人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應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黨組織或所在單位應根據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從近年來通報的案例看,因信息不暢通、聯動不順等原因,黨員或公職人員受到行政處罰后,其所在黨組織(或單位)對其黨政紀處分未能及時跟進,給黨和政府形象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安吉縣紀委有關負責人說,因此,與各行政執法部門建立一套科學、合理、實用的聯絡溝通機制勢在必行。
據悉,該機制實質上是針對受到行政處罰的黨員(公職人員)實施紀律處分,建立一條“快速通道”。“‘快’的意思是指實現紀律處分實施主體和行政處罰實施主體之間的有效聯動。”安吉縣紀委負責人表示,具體做法從行政執法部門增設對執法對象的身份識別項目開始,對“職業、政治面貌、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等信息詳細登記,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后及時將有關信息在派駐紀檢組、縣紀委相關科室、處罰對象所在黨組織(單位)有效流轉,通過“核實—報送—交辦—執行—監督”流程將紀律處分落實到位。
如此高效的聯動機制,也讓不少基層紀檢干部拍手叫好。“便于我們基層及時掌握黨員干部違紀情況,并及時處理,體現了紀律的嚴肅性。”開發區(遞鋪街道)紀委副書記趙云玨表示。
為確保該機制有效運作,通過建立信息報送、工作臺賬等機制,進一步提高監督執紀水平。同時,常態化推動處分的“因變”機制和“兜底”機制落實到位,各行政執法部門每季度定期向縣紀委報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等制度照常執行,確保此條“快速通道”快而準、快而全。
責任編輯:樓昕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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