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辦事收人錢財買了保險也不“保險”
為人辦事收人錢財買了保險也不“保險”
2016年12月13日 07:28:35 瀏覽量: 來源:浙江省紀委監察廳網站 作者:杭州市紀委
“萬萬沒有想到,讓企業幫我買保險已經構成嚴重違紀了,實在是得不償失啊”……可惜說這話時已經晚了。近日,杭州市蕭山區紀委嚴肅查辦了該區進化鎮吉山村原黨總支書記徐某某違紀案件,并責令其辭去黨總支書記職務。進化鎮吉山村以種植青梅基地著稱,原先這些青梅樹都分散在農戶中,僅靠農民原始手段的種植,產品附加值不高,因此也賣不了好價格。村里一經營紡織生意的老板看到商機后,就想從村民手中調攏土地,集中起來形成規模效應。但是要從老百姓中調地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老板就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村里的當家人——村干部。
而徐某某時任支委委員,家族勢力大,在村里有一定的影響。于是,該老板就找到了徐某某,希望他幫忙。徐某某也確實“不負眾望”,幫老板把村民手中的山林地一塊塊租了過來。該老板一直想著要“報答”徐某某,思來想去覺得直接送錢不大好,還是幫著買份保險吧。村里繳社會保險費是一筆大的開支,像徐某某這樣的村干部,也是要自己出錢買的。老板提出“要么你的保險費我幫你交交掉好了。”看到老板的這份“誠意”,徐某某心動了,而且他們覺得這種保險費都是直接交到社保賬戶上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這種事情也不可能暴露,因此徐某某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自然也就應允了老板提出幫他繳保險費的要求。
但是,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徐某某“另類受賄”的事實最終逃不出群眾雪亮的眼睛,被群眾舉報到蕭山區紀委。經查,2009年4月至2014年7月,老板通過其實際經營的紡織公司和農業公司,為徐某某繳納社會保險費共計38000余元。案發后,徐某某不僅被要求退出了相關款項,等待他的還有嚴厲的紀律處分。絞盡腦子想占小便宜,買了“保險”也不保險,正所謂:無功不受祿,伸手必被捉。
責任編輯:樓昕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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