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發布紀檢監察干部負面清單
溫州發布紀檢監察干部負面清單
監督覆蓋“8小時”外,嚴防燈下黑
2017年01月18日 12:42:38 瀏覽量: 來源:溫州日報 作者:姜巽林

記者1月17日從溫州市紀委獲悉,溫州市推出紀檢監察干部“十項負面清單”,從執紀用權“底線”、“8小時”外修養作風等多個方面架起“監督探頭”,嚴防燈下黑。
日前,十八屆中紀委七次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工作規則向全黨全社會展現了紀檢機關嚴格自律的擔當和決心,也提醒我們,紀委不是天然的‘保險箱’,紀檢干部也沒有天生的免疫力。明規則、強約束,是對紀檢干部最大的保護?!笔屑o委有關負責人說,此次溫州市推出十項“負面清單”,就是要進一步加強對全市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管理,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紀檢監察干部“向我看齊”的意識,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負面清單”推出后,市縣兩級紀委的監督部門將開展明察暗訪,對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典型問題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紀檢監察干部發生負面清單所列情況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對抗組織審查的,依紀依規加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領導不力、工作不落實的單位實行責任倒查,按照“一案雙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負面清單”十項內容
●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得發表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相違背的言論,不得參與編造、散布和傳播不實信息。
●嚴禁違反組織原則和組織紀律,不得有跑官要官、拉幫結派、團團伙伙、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不得以匿名發帖、寫信、印發資料等形式,對他人進行造謠、誹謗、中傷、誣陷等人身攻擊。
●嚴禁違反紀檢監察工作基本原則,不得超越權限辦事、擅自表態、自作主張,不得違背工作程序越權批辦、催辦或干預監督執紀問責事項。
●嚴禁違反執紀審查紀律,不得故意瞞案不報、壓案不辦、有案不查、辦人情案關系案、選擇性辦案,不得擅自聯系問題線索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
●嚴禁違反保密紀律,不得違規打聽、查詢、泄露監督執紀問責事項以及其他涉密信息,不得違規泄露、公開、散布工作對象有關隱私信息。
●嚴禁違反執紀審查安全文明紀律,不得違規使用執紀審查的技術、設備及信息資料,不得違規挪用、截留、私存暫扣或收繳的違紀違法款物。
●嚴禁違反紀檢監察干部作風形象規定,不得在對待群眾時打官腔擺架子、態度生冷、推諉扯皮、消極懈怠,不得在聯系工作中口大氣粗、舉止傲慢、以勢壓人、耍特權、“舞銅棍”。
●嚴禁違反利益沖突回避規定,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為配偶、子女或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拎籃子”、提供便利,不得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項目審批、資源配置、經濟糾紛等市場經濟活動。
●嚴禁違反“八項規定”精神,不得參與有損紀檢監察干部形象和聲譽、可能影響公正履職的高消費健身娛樂和吃喝等社交活動,不得參加審查對象本人或委托他人安排的宴請、娛樂、健身、旅游等活動。
●嚴禁違反社會公序良俗,不得有故意干擾破壞社會公共秩序、自身行為不當等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不得有對長輩不敬不孝、對晚輩不養不育、對親人不管不顧、對鄰里不和不睦等違反道德文明的行為。
責任編輯:林庭宇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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