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委書記帶頭簽承諾書拒絕收送紅包
湖南郴州市委書記帶頭簽承諾書拒絕收送紅包
2017年01月20日 10:43:33 瀏覽量: 來源:微信公眾號“三湘風紀” 作者:

郴州市委書記易鵬飛簽署承諾書。
“本人鄭重承諾:
☆拒絕在公務或與公務有聯系的活動中收送紅包禮金;
☆拒絕收送帶有公款性質的紅包禮金;
☆拒絕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紅包禮金;
☆拒絕違規收送年貨節禮、購物卡、充值卡、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
☆拒絕利用現代物流快遞、以禮品冊和提貨券代替實物商品、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通過電子禮品預付卡等隱匿手段違規收送禮品禮金。”
年關將至,“隱形四風”又可能花樣百出。近日,郴州市委常委班子成員簽訂了《黨員干部拒絕收送紅包禮金承諾書》,自覺帶頭崇廉拒腐。

郴州市委常委的承諾書。
今年元旦前夕,郴州市紀委出臺了《關于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營造元旦春節風清氣正氛圍的通知》,明確提出對違規收送紅包禮金的實行“四個一律”,即:
對違規收送紅包禮金的,一經發現,一律追查倒查,并從嚴從重處理收受紅包禮金者和贈送紅包禮金者;
凡用公款送紅包禮金的,一經發現,一律先停職再處理;
對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特定關系人利用領導干部的職務影響收受紅包禮金的,一律追究領導干部本人的責任;
對收送紅包禮金問題整治工作不力的,一律追究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
同時,市紀委還通報了5起違規收送紅包禮金問題典型案件,提出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自覺帶頭崇廉拒腐,嚴格遵守紀律規定,簽訂拒絕收送紅包禮金承諾書。
被通報的5起案例中,汝城縣原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陳向華收受紅包禮金問題尤為突出,其在任嘉禾縣委常委、副縣長,汝城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期間,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紅包禮金133萬余元,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陳向華收送的紅包當中,多則數萬,少則幾百,由最初收紅包時的猶豫不決發展到后來的來者不拒,由破紀走向違法。”郴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李超介紹,有收就有送,在陳向華案中,向他送紅包的汝城縣文明瑤族鄉黨委原書記黃春林、汝城縣政府辦副主任葉劍鋒等人也受到審查。
目前,郴州市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均已簽訂承諾書,以實際行動,從自己做起,以上率下,狠剎違規收送紅包禮金歪風,嚴防“節日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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