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詢談話,點醒迷糊干部
函詢談話,點醒迷糊干部
2017年02月25日 09:40:16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本網記者 杜玲玲 通訊員 陳琦
“函詢談話是抓早抓小,是避免問題由小變大,但并不是將問題大而化小。”該縣紀委負責人對記者強調說。該縣明確規定對在函詢談話中發現黨員干部違紀問題,認為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將開展初核或轉立案調查。
2016年4月,該縣沐塵畬族鄉某村村民向鄉紀委反映村兩委違反財經紀律,違規報銷等問題,鄉紀委立即啟動程序,對該村黨支部書記進行談話。通過談話發現,其確實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報經鄉黨委同意后,鄉紀委迅速開展調查取證核實,認定村兩委相關人員違反財經紀律,分別給予黨紀處分和問責處理。
下屬犯錯,上級也要被“談”
談話函詢就對當事人?錯!下屬“犯錯”,上級也要被“談”。為壓實主體責任,傳導“一案一談”壓力,該縣探索“兩個責任”的“3+1”必談。
“涉及紀檢干部的必談,涉及主要負責人的必談,涉及縣管干部的必談;‘兩個責任’內容必談。”記者在龍游縣下發的文件中看到了主體責任必談內容。
該縣要求對“必談”涉及的干部,由聯系片的各科室承辦,其他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級開展函詢談話。并要求各級紀檢組織不斷加大函詢談話力度,通過“動真格”的談,傳遞壓力,真正讓被談對象觸及靈魂、認識錯誤、深刻反思。
“作為分管領導,我未擔負起‘一崗雙責’的主體責任,致使分管范圍內發生違紀案件。今后我要加強廉政教育,開展監督檢查,落實‘主體責任’。”徐某因分管科室一干部公車私用被查處,作為第一責任人的他被縣紀委約談函詢。
“小問題”絕不就事論事。2016年龍游縣紀委對近兩年來被查處的違紀違法人員情況進行梳理,并按照人員數量、事件性質、情節對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進行追責。目前,函詢談話已成為全縣各派駐紀檢組和鄉鎮(街道)紀(工)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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