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類“四風”問題,請你來對標
哪些問題易犯?紅線在哪里?依據是什么?
10類“四風”問題,請你來對標
2017年02月25日 09:40:21 瀏覽量: 來源: 作者:本網記者 朱詩意 通訊員 張海兵 胡明鋒
浙江桐廬縣紀委編印了一本《八項規定精神解讀手冊》,針對基層黨員干部容易觸犯的10類“四風”問題,如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宴請、違規發放福利津補貼、違規操辦喜慶事宜借機斂財等,通過“以案說紀”的形式,逐類進行梳理、分析、明確,尤其對“違紀的表現形式”“違反哪些規定”“如何認定”“怎么處理”等黨員干部關心關注的重點要素進行了深入剖析。如,針對“飯局”問題,就明確指出納稅單位宴請稅務部門工作人員、律師宴請法官等具體違紀情形。
哪些問題易犯?紅線在哪里?依據是什么?
黨員干部關心關注的、疑問困惑的,都能在這本手冊上找到答案。
1.違規操辦婚喪喜慶
黨員干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要堅持文明節儉,注意社會影響。①要按照個人事項報告要求事前向組織報告;②不準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③不準邀請下屬、管理服務對象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人員參加;④不準收受下屬、管理服務對象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人員的禮金;⑤不準借機斂財;⑥宴請桌數、標準不得超過本地區平均水平。
2.違規公款旅游
當前公款旅游主要有哪些表現形式?
主要有四種表現形式:
一是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
二是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旅游;
三是公款出國(境)旅游,或未經批準私自從旅行社公款出國(境)旅游;
四是其他違規公款旅游問題。
3.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問題主要有哪些表現形式?
一是違規收受或贈送現金;二是違規收受或贈送商業預付卡、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三是違規收受或贈送煙酒等;四是違規用公款購買贈送節禮;四是違規收受或贈送土特產、紀念品等其它禮品。
4.違規公車使用
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有哪些表現形式?
主要有七種表現形式:公車私用;違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違規私停私放;違規超編制配備公車;違規配備超標車;違規裝飾公車;其他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
5.違規公款吃喝
違規公款吃喝有哪些表現形式?
主要表現形式有:一是公款超標準吃喝;二是公款同城吃請;三是無公函的公款吃喝;四是公款接待陪餐人數超標;五是公款接待違規飲酒;六是違規以加班、誤餐等名義公款吃喝;七是其他違規公款吃喝。
6.違規發放津補貼
違規發放津補貼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
主要表現形式有以下十二種:
一是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的;
二是超過規定標準、范圍發放津貼補貼的;
三是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的;
四是在實施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并發放補貼后,繼續開支相關職務消費和福利費用的;
五是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休假補貼的;
六是違反《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于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等規定,擅自提高標準發放改革性補貼的;
七是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八是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發放津貼補貼的;
九是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的;
十是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的;
十一是違反規定向關聯單位(企業)轉移好處,再由關聯單位(企業)以各種名目給機關職工發放津貼補貼的;
十二是其他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的。
7.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黨紀條規有哪些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七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或者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8.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什么是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
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是指與執行公務相關聯的、與正常履行公務相沖突的管理和服務對象及其親屬安排的宴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接受這種活動安排,就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如律師宴請法官、納稅單位安排稅務部門工作人員在節假日旅游、下級邀請上級參加娛樂活動等就屬于這種情形。但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接受了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只要不登記交公,無論是否產生了影響公正執行的后果,都要受到黨紀處分,這是中央為了嚴格規范黨員干部與其管理和服務對象之間行為作出的規定。
9.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適用哪些紀律規定?
違紀行為發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后、2015年12月31日前的,根據從舊兼從輕原則,應適用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違紀行為發生在2016年,適用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0.追求低級趣味
適用哪條黨紀法規?
本案發生于2016年,適用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新條例第十一章“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為新增章節,吸收了舊條例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行為的有關內容。本案中,漆某某身為中共黨員、單位負責人,不顧身份,律己不嚴,在鄉鎮黨委政府工作群發布不雅動態圖片,造成不良影響,其行為符合第一百二十六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有關規定,構成違反生活紀律錯誤。
(節選自桐廬縣《八項規定精神解讀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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