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張寬
御史張寬
2016年09月29日 08:00:10 瀏覽量: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黃志耀
張寬(1417-1462),字周弘,號安節,明代琯溪(今福建平和)人。這位跛腳的張寬曾擔任過云南道監察御史、巡按御史,因此人們稱他“跛腳御史”。
張寬考中舉人后,為家鄉辦了兩件大事,方志記載他“嘗捐谷三百石作南山陂千余丈,又割地為圳萬余丈,以興水利”,鄉人對此贊不絕口。景泰二年(1451)張寬考中進士后,不久授為云南道監察御史。景泰七年(1456),保定所屬州縣遭遇大洪水,百姓苦不堪言。朝廷得知災情后,決定派一位巡按御史前去主持救災工作。經過嚴格篩選,張寬被任命為巡按保定監察御史。
巡按御史的產生,一般先由都察院選出兩名候選人,再由皇帝欽點一位。巡按御史的職責是代天子出巡,“大事奏裁,小事立斷”。張寬不辱使命,日夜奔波,從官糧調劑一部分出來,又游說富戶捐出一部分糧食,實行統一調配賑濟災民,同時發動百姓上山挖野菜、下河捕魚蝦進行自救,并嚴厲打擊趁機作亂的地霸,使災情得到控制。
天順年間,忠國公石亨得到英宗朱祁鎮的重用,他為人跋扈驕橫,結黨營私,激起了包括張寬在內的十三道掌道御史的聯名彈劾。有人問他:“子欲為逄、為干耶?”夏朝的關龍逄、商朝的比干都是直言進諫、無懼死亡的忠臣。張寬回答道:“吾非能為逄、干,而同腐卉草非志也。”正是張寬這種不愿與奸佞同流合污的高潔情操,促使他向英宗上書,條陳石亨禍國殃民的種種罪狀。
這封奏疏最終使張寬遠貶海南,有人問他:“無悔乎?”他正色答道:“直言必直氣,直氣必直心,蹇蹇匪躬,何悔之有?”心正則言正,直言進諫是監察御史的職責,又有什么可后悔的呢?
張寬貶為安定縣令時,當地卻很不安定。猖獗的賊寇聯合不肖官吏竟把縣衙焚毀了。他到任后,審時度勢,招募鄉勇,發動群眾聯合進剿,很快就平定了賊寇。
天順六年(1462),張寬因積勞成疾在任上過世,年僅46歲,后入祀平和鄉賢祠。(黃志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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