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元年:理論與實踐共舉
慈善信托元年:理論與實踐共舉
2017年02月23日 07:46:45 瀏覽量: 來源:慈善公益報 作者:鐘偉
“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已有12個省區市開展慈善信托備案,共有18家信托公司和慈善組織成功備案了22單慈善信托產品,初始規模達0.85億元?!敝袊壬坡摵蠒壬菩磐形瘑T會主任委員蔡概日前在《2016年中國慈善信托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發布會上所言,字字珠璣,振奮人心。
慈善信托領域廣泛
《報告》指出,從目前22單慈善信托的慈善目的來看,范圍廣闊,已從救災、扶貧、醫療等傳統慈善領域向教育、環保、科技等更廣泛領域發展,涉及教育、扶貧、留守兒童等多個領域。
“從備案地來看,東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備案的慈善信托數量相對較多,中部地區備案數量相對較少,主要原因是我國東部地區慈善資源豐富,西部地區對慈善資源的需求較多,中部地區慈善信托未來有較大發展空間。”中慈聯慈善信托委員會研究組組長和晉予說。
從規模來看,22單慈善信托中,合同規模100萬元以下的有8單,超過100萬元以上但低于1000萬元的有9單,1000萬元以上的有5單。而且,5年期以上及永續型的慈善信托占比高達73%,顯示出慈善信托持久性的特點,呈良好發展趨勢。
據悉,其中科教文衛事業的慈善信托數量最多,有7單;扶貧濟困的有4單;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安撫的有4單;防范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有3單,實現綜合慈善目的有4單。
慈善信托強強合作
《慈善法》規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由慈善組織或信托公司擔任。從2016年已經備案的22單慈善信托來看,當前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以信托公司為主,主要與信托公司在信托受托管理、信托財產保值增值及信托交易結構設計領域具有豐富的經驗積累有關。
同時,信托公司與慈善組織積極開展合作。在2016年22單備案的慈善信托中,有17單信托公司與慈善組織進行了合作。
目前,我國已開展的慈善信托主要有以下4種模式:一是慈善組織為委托人,信托公司為受托人;二是信托公司為受托人,慈善組織為項目執行人或公益顧問;三是慈善組織與信托公司共同擔任雙受托人;四是慈善組織擔任受托人,獨立開展慈善活動。在已備案的22單慈善信托中,受托人既有信托公司也有慈善組織,但仍以信托公司為主,這緣于信托公司在受托管理、信托運營等方面累積了豐富經驗。
據介紹,信托公司與慈善組織作為慈善信托受托人,二者各有所長。值得注意的是,過去的4個月,信托公司和慈善組織之間的合作日益加強,雙方已展開密切合作。
慈善組織的資金募集能力尤其是向公司捐贈人的慈善募資能力較強,同時也具有豐富的項目實施經驗。而信托公司則在受托管理、信托運營以及慈善財產投資管理方面更有經驗。無論采取何種交易結構,都可以進行合作實現雙方優勢互補,促使我國慈善事業向更透明、更高效、更專業化的方向發展。
優惠政策迫在眉睫
中國慈善聯合會慈善信托委員會表示,在解決慈善信托可操作性問題后,落實慈善信托優惠政策、建立信托財產登記制度已經成為了慈善信托參與者最迫切的需求。
《報告》顯示,針對慈善信托制定具體的稅收優惠政策迫在眉睫,需著重解決慈善信托委托人的納稅抵扣問題,明確以股權或其他動產、不動產、無形資產、商品貨物等財產設立慈善信托的稅收優惠政策。此外,建立非貨幣財產的信托登記制度、制定慈善信托受托人行業規范,也是我國慈善信托亟需解決的問題。
《報告》建議,首先在慈善信托設立環節解決委托人的納稅抵扣問題。在具體操作中,可賦予信托公司和慈善組織作為慈善信托受托人的捐贈票據開票資格,在慈善信托備案后由受托人為委托人開具可抵扣的捐贈票據;或者由委托人憑備案的信托文件,在進行年度納稅申報時進行稅前抵扣。
《報告》還建議,應明確以股權設立慈善信托的稅收優惠政策、建立慈善信托受托人行業規范。
《2016年中國慈善信托發展報告》由中國慈善聯合會慈善信托委員會編制。該委員會于2016年成立,是我國首個慈善信托的行業聯合體,旨在推動相關政策法規的完善,建立有效的慈善信托運營機制,指導社會力量更好地利用慈善信托開展慈善活動。
相關閱讀
- 2017-02-20匠心十年為愛
- 2017-02-17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輕松籌”被民政部約談
- 2017-02-15外交部回應《日美聯合聲明》涉釣魚島內容
- 2017-02-152016年中國慈善信托備案22單 初始規模達...
浙公網安備 330103020016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