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樂清:"三個注重"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機制
溫州樂清:"三個注重"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機制
2017年01月17日 15:43:32 瀏覽量: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
實施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制度,是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重要舉措,作為溫州的試點單位,樂清市率先制定出臺《樂清市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辦法》《樂清市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等文件,堅持從嚴從實導向,確保“凡提必查”“凡備必查”,讓領導干部的“廉潔透明度”更經得起群眾的批評與監督。2016年以來,共對217名換屆考察對象和109名領導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進行了查核,對15人進行書面函詢,其中2名干部因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被取消提拔資格,從源頭上有效防止了“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注重“反復對比查核”。建立由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11個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檢查核實聯系工作機制,專門制定相關工作規則,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在11個部門認真查核、仔細對照的基礎上,如發現本人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情況與有關職能部門提供的內容不一致,或與群眾反映的情況不一致的,指派專人進行復查核實。
注重“認真分析分類”。將查核比照結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類定性,并作出具體規定:①漏報,是指項目已填報,但內容填寫不完整或意思表達不清楚,且不影響對該項目理解真實性;②填報不規范和錯報,是指項目已填報,內容明確,意思表達清楚,但填寫方式不規范或填寫錯誤;③不如實填報,是指項目已填報,出于主觀原因故意縮小或者擴大填報數據的;④隱瞞不報,是指出于主觀原因,故意不填報某個的項目。根據問題分類定性,采取相應的組織處置措施。
注重“兼顧關愛懲處”。堅持從嚴監督和關心關愛相結合,靈活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對漏報錯報或者填報不規范的,要求重新填報或限期補報,填報完整后予以歸檔,并對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對要求其重新填報或限期補報置之不理的,或不如實填報、隱瞞不報的,是考察對象的停止提拔任用,是后備干部的取消后備干部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函詢說明、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對有明顯違規問題的,一律誡勉談話,限令改正,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
責任編輯:林庭宇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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