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0萬留守兒童 筑建關愛保護網
為10萬留守兒童 筑建關愛保護網
2016年06月06日 11:31:00 瀏覽量: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陸遙
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為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工作,促進廣大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6〕50號)(下稱《實施意見》),加快形成“家庭盡責、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群團協同、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
目前,全省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超過10萬人。調查顯示,親情缺失、教育缺位、心理偏差等一系列問題,折射出一代人的留守現狀。
《實施意見》特別強調了家庭的主體責任,要求父母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責任和撫養義務。此外,《實施意見》重點明確了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群團組織、村(社區)、學校等各自的職責,要求各級政府建立和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齊抓共管、各司其職的工作格局。
作為留守兒童受教育的場所,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法治宣傳,提高農村留守兒童的自救自護、應急避險能力和法律意識;建立結對幫扶制度,發動校(園)教職員工與每個農村留守兒童結對,建立班主任與結對幫扶教職員工溝通反饋機制,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與外出務工父母的情感聯系和親情交流等服務;加強寒暑假期間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建立假日期間定期走訪制度。
同時,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其中,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關愛。《實施意見》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依法參與農村留守兒童危機干預、家庭監護隨訪、家庭教育指導、監護情況和監護能力評估等工作,引導和規范社會力量舉辦農村留守兒童托管服務機構,引導支持社會力量承接社會購買服務、慈善捐款等。
為保障留守兒童有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加強組織保障和督查問責,加強資源整合和宣傳引導,全面落實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各項措施,具體包括:完善基層兒童福利督導服務體系;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建立信息報告監測反饋機制,實施動態監測、實時報告;依法處置監護侵害情形;完善幫扶轉介機制;健全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
責任編輯:張磊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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