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黃巖:老黨員找紀委自我舉報
臺州黃巖:老黨員找紀委自我舉報
2016年07月13日 15:52:56 瀏覽量: 來源:臺州日報 作者:
對于老范日前主動約談紀委并交代自己的錯誤,臺州市黃巖區北洋鎮紀委干部還是有點意外——這位73歲的老黨員早已賦閑在家,過著“幫忙帶外孫、收房租”的小日子。“這還能有什么事?”
據老范交代,去年10月,因為用易燃的三合板對自家出租房進行隔斷,違反了消防安全規定,被當地派出所處以行政拘留兩天的處罰。“一間房太大,不太好租出去。”老范擔心拆除房間隔斷后租不出去,半年來,消防整改一直沒到位。對去年10月受的行政處罰,老范也一直守口如瓶。
今年4月,北洋鎮紀委書記張君斌帶隊,到老范所在的嶺下村講黨課。張君斌宣講的是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聽講的老范思想被觸動了。經過內心斗爭,老范幾天后找到了鎮里,對著紀委干部說了“掏心窩”的話,“我是有著36年黨齡的老黨員。應該以身作則,絕不能帶頭違紀。”老范主動拆除了房間隔斷,完成了出租屋的消防整治。
北洋鎮紀委根據相關條例,對老范作了處分決定。
記者從黃巖區紀委了解到,去年11月到今年4月,北洋鎮共有9名違紀黨員主動交待違紀問題,老黃是其中一個。
“我一直都想找個機會向組織說明自己的違紀問題,但總沒有勇氣。感謝組織在最關鍵的時候給了我改過自新的機會。”他交代的是2008年至2011年他在任職村委會主任期間,他和村委多名干部多次用公款支付吃飯、唱歌費用,并且有過違規報銷。
老黃坦言,當時,村干部做事往往要先墊付,掛賬、重復報銷、公款私用等現象偶有發生。“作為當時的第一責任人,應該站出來接受處分。”當地紀委核實后,對黃某做出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
在黃巖,幾乎每個鄉鎮(街道)都有黨員主動前來交待問題的案例。據了解,黃巖近年來大力開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專項整治、信訪化解年、農村作風巡查等系列活動,深入基層進行黨章黨規黨紀宣講。黃巖紀委對黨員違紀典型案例通報力度也不斷加大,幾乎做到逢節必報。
責任編輯:張麗紅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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