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面推動從嚴治黨在浙生根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面推動從嚴治黨在浙生根
2016年10月24日 07:59:45 瀏覽量: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丁謹之 顏新文
“他不是我的親屬,更不存在打招呼、攬工程的問題。”面對杭州市余杭區委主要負責人的問詢談話,履新不久的杭州市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沈某為自己澄清了問題。
2015年底,有群眾向杭州市紀委反映,沈某存在為親屬招攬工程業務提供方便的情況。雖然問題線索并不清晰,且市紀委也曾在提拔前對沈某進行廉政鑒定,但余杭區委主要負責人和區紀委主要負責人仍決定進行談話,請沈某說明情況并加以核實。
一次次類似的談話函詢,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使黨員干部避免觸碰紀律紅線,也為他們澄清了不實問題,全面推動從嚴治黨在浙江落地生根。
2015年9月以來,浙江著力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探索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將黨規黨紀的提醒、勸誡和懲處覆蓋到全體黨員,及時匡正校準黨員的越軌、出界行為,最大限度地治“病樹”、正“歪樹”、拔“爛樹”、護“森林”。
據統計,今年1月至8月,全省針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已談話函詢5126人次,共對6477人作出組織處理。
實踐“四種形態”,不是紀委一家事
盡管談話函詢已不再新鮮,但其中仍有一些聲音力道不足——“是領導讓我找你談談”“這是上級紀委安排的”。這背后是某些領導干部不敢擔當的心態、不夠盡責的作為。
省委書記夏寶龍強調,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形態是基礎、也是關鍵。如果連第一種形態都落實不下去,實踐“四種形態”就是一句空話,全面從嚴治黨也就無從談起。
今年以來,夏寶龍帶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親自約談51名黨員領導干部,帶動全省各級黨委(黨組)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并簽字背書。
這表明,實踐“四種形態”,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掛帥,更要出征”。當然,在以紀律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過程中,“一把手”不是一個人在戰斗,并肩作戰的還有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領導干部。
省委將帶頭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作為實踐第一種形態的“牛鼻子”來抓;“紅臉出汗”“咬耳扯袖”的字眼,不僅出現在主體責任清單中,還作為“第一責任人”職責的重要方面、責任制檢查的重要內容、主體責任報告的重中之重。
省委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督促我省各級領導干部嚴格執行“一案雙查”,自覺擔負起管黨治黨之責,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紹興市委出臺《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開展談話提醒的實施辦法(試行)》,壓實黨委主體責任、“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嘉興市委主要領導對涉及信訪反映的干部及時開展提醒談話,同時圍繞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群眾反映比較集中、作風問題等約談相關負責人。在寧波市鄞州區委巡察組通報情況后,聯系區總工會的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崔偉高主動提出由自己約談被巡察的區總工會黨組書記,就發現的問題進行提醒;針對基層巡察中發現的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時任長興縣林城鎮黨委書記孫劍峰及時對該村支書進行談話,督促落實整改。
基于全省上下的探索、實踐,相關制度得以陸續出臺。
——與誰談話?建立健全問題線索集體研究審核機制,各級紀委定期召開線索集體排查會議,集中研判問題線索,對適宜談話函詢的,逐一確定對象、方案。
——如何談話?確立“三個并舉”的標準:既用紀律尺子衡量,又用高標準引領;既講問題,又提希望;既談清談透問題,又鼓勵放下思想包袱。
——結果怎樣運用?在防止一談了之、談而不核、以談代查的同時,要求形成簽字背書的書面材料,并視情開展核實。
此外,還分層次確定談話實施主體。
在浙江,一種觀點已成為共識: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是紀委一家的事,而是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領導干部的共同責任。
在浙江,一種標準已深入人心:能否做到敢管敢嚴、真管真嚴,是考校各級黨組織政治領導是否堅強有力,檢驗黨員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黨性水平和擔當精神的重要依據。
在浙江,一種目標已堅定樹立:對黨員干部的錯誤問題敢于較真碰硬,使黨員干部時時處處感受到紀律的嚴格約束,全面推動從嚴治黨。
執紀抓早抓小,嚴防破“紀”到破“法”
“本來覺得自己跟‘違紀’搭不上邊,那天的談話讓我多了分警醒。”回想起自己婚禮前的“小插曲”,杭州市江干區采荷街道工作人員王某至今仍對街道黨工委書記于廣濱的提醒充滿謝意。
今年初,王某向單位請3天事假。后來在與同事閑聊中,于廣濱得知,王某此次請假是為籌辦個人婚禮,但未提前報備。了解情況后,于廣濱立即聯系到王某,并主動與其約談。
除講明黨員干部操辦喜事的規模、邀請人員、車輛使用等具體規定后,于廣濱還提醒王某盡快就操辦情況向街道黨工委、紀工委作出書面說明,避免出現違紀行為。
早發現、早提醒,是實踐好“第一種形態”的前提。近期,我省查處的大量案例表明,破“法”者無不從破“紀”開始,如對違紀問題放任自流,最終就可能惡化為第二、第三甚至第四種形態。
“對此,浙江在推動實踐‘四種形態’過程中明確提出,要堅決克服過去存在的‘只盯違法不盯違紀’傾向,對黨員干部一般的違紀問題,各級組織要及時棒喝一聲、敲打一下,讓其知止收手。”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任澤民說。
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才是全面從嚴治黨,這意味著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領導干部的責任更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執紀力度更大。
為建起“好同志”與“階下囚”中間“帶電”的緩沖區,浙江不斷前移監督關口,將“四種形態”的要求貫穿于巡視巡察、派駐監督和審計等各項監督工作中。
派駐監督中,逐步建立健全定期報告、及時反映情況制度。省紀委授權紀檢組長通過約談等方式,對發現的輕微問題分類處置,對賬銷號。
巡視巡察中,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立巡立談、立巡立改等機制也得到完善。對巡視中發現領導干部存在的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輕微問題,責成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約談提醒并簽字背書。近日,省委巡視組發現某市3名領導干部以向機關單位、私人企業拉贊助等形式舉辦個人畫展后,向市委主要負責人反饋并責令整改,所在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及時約談有關干部,并予以糾正。
截至2015年底,全省歷年累積的20653件黨員干部問題線索均已處理完畢。今年1月至8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收到問題線索12225件,全部在收到后一個月內按要求進行了妥善處置。
“抓小”絕不“放大”,反腐敗高壓不減
隨著“四種形態”提出,一些黨員干部也曾有困惑: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是不是意味著反腐敗高壓態勢減弱?是不是會對“老虎”重罪輕罰、高舉輕放?
行動是最有力的回答。
2015年的最后一天,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出一則重磅消息:臺州市委原書記吳蔚榮涉嫌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他也是我省2015年被查處的第19名省管領導干部。今年1月至8月,全省共查處省管領導干部18人。
這組數據顯示,浙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腐敗現象絕不姑息、對腐敗分子絕不手軟的堅定決心絕不動搖。這份堅決,與實踐“四種形態”緊密相關:只有在高壓的態勢下、“不敢”的氛圍中,才能形成持續威懾,充分發揮前三種形態的防線作用,真正實現“極極少數”的目標。
“四種形態”是一個有機整體,不能割裂。“要綜合運用好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調整、黨紀處分等各種手段,做到處理措施逐級遞進,發現苗頭及時提醒,觸犯紀律立即處理,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省紀委主要負責人強調。
在“四種形態”的具體實踐中,浙江統籌兼顧,把握全局,不以懲治“極極少數”代替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也不以批評教育軟處理代替紀律硬處理。
在實踐第一種形態的同時,浙江絕不放松后三種形態,特別是第四種形態。2015年12月,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出臺文件,加強紀檢監察、審判、檢察、公安等機關在查辦涉嫌違紀違法案件中的協作配合,強化對移交司法機關案件的跟蹤督辦。
2015年9月以來,我省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實際情況,準確判斷反映黨員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分類處理各類違紀行為,既重視運用第一種形態,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使嚴重違紀的干部越來越少;又充分發揮后三種形態的威懾和后盾作用,對嚴重違紀的腐敗行為堅持零容忍。今年1月至8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9523件,同比上升5.61%,其中295名黨員干部已送司法機關處理,占立案數的3.1%。
責任編輯:胡笛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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