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進職稱制度改革 聘任制公務員下個試點在舟山
浙江推進職稱制度改革 聘任制公務員下個試點在舟山
2016年12月27日 08:38:12 瀏覽量: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吳振宇
圍繞《規劃》的主要內容,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答了當前三大熱點問題。
職稱制度改革怎么改? 最終實現單位自主評聘

“十二五”期間,我省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實施了高校教師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核心內容就是推動放權、評聘結合和分類評價。評審權限下放后,打破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固有模式,更加強調實事求是,尊重不同崗位、不同層級專業技術人員的特點和成長規律。
職稱制度改革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也是《規劃》的一項重要內容。記者從省人力社保廳了解到,“十三五”期間,浙江省將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對于事業單位人員為主的職稱系列,繼續按照評價與使用相結合,“淡化資格、強化聘任”的總體思路,特別是深化衛生和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進一步下放評審權限,最終實現單位的完全自主評聘。改革在實施中將盡量考慮與教育衛生體制改革形成配套同步,強化“人”與“事”的關系,兼顧部門行業的具體情況。
此外,對于企業人員為主的工程職稱系列,相關改革將以評價標準為引領,委托成熟的行業協會和龍頭企業,按照“先行業標準、后職業標準、再崗位標準”,制定完善行業評價標準。在此基礎上,采用社會化評價的方式,由相關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承接評審工作,并規范發文發證流程,最終實現業內評價。
聘任制公務員怎么推?擬擴大試點

根據《規劃》,“十三五”期間浙江省將繼續加強公務員隊伍和能力建設。值得關注的是,《規劃》提出將推進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分類改革,擴大聘任制公務員試點。
2013年7月,義烏市率先開啟了公務員聘任制的“破冰”,將公安局交通信號燈管理高級主管、規劃局規劃編制高級主管、交通運輸局港務管理高級主管等6個職位作為首批聘任制公務員招聘職位。經過綜合測評、考察等各項招聘程序,試點推出的6個聘任職位實際完成4個職位的招聘。
據省公務員主管部門介紹,4名聘用人員在試用期的考核結果均為合格,有關用人單位下一步也將著力繼續發揮好他們的優勢和專長。同時,有關部門也將強化合同制的績效管理,依據合同設置的崗位目標,抓好季度末、年終等關鍵時間節點的考核,切實加強聘任制公務員的考核管理。
據介紹,“十三五”期間,在對義烏市聘任制公務員試點情況繼續跟蹤指導的同時,浙江省將根據崗位需求,結合國家試點方案規定,穩慎推進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工作。下一步,浙江省將考慮在舟山市開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工作。
科研人員要離崗創業?福利待遇會保留

隨著創業創新為浙江經濟的轉型升級不斷注入強大新動能,《規劃》還特別提及,破除人才流動障礙,推動體制內人才向科研生產一線流動,完善人才集聚、評價、激勵和服務保障機制。“十三五”期間,浙江省將繼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攻關等工作,并將企業任職經歷作為高校工程類教師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條件。
2016年6月,浙江省出臺意見,再次明確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可保留人事關系在5年內離崗創業。根據人才新政的要求,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門圍繞事業單位和科研人員共同關心的人事管理、社保繳納、工資福利等相關問題,研究起草了相關實施辦法,并已征求各地和相關省級單位以及廣大網民意見。
據了解,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參與企業創業創新,個人、單位和企業三方需簽訂離崗創業協議。科研人員在5年內可保留人事關系,并享有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工傷保險、職稱評審、崗位聘任等相關福利待遇。
同時,我省還積極鼓勵科研人員實現“雙向流動”。實施辦法規定,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歷的科研人員辭聘離職后5年之內,經組織人事部門同意,還可以通過直接考核的方式,重新到專業對口的事業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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