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實現本屆省委巡視全覆蓋
浙江實現本屆省委巡視全覆蓋
——完成對255個地區(單位)黨組織的“政治體檢”
2017年01月06日 14:16:36 瀏覽量: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顏新文 汪志建
2016年12月底,隨著省委巡視組完成該年度第三輪對26家單位巡視和6個縣(市、區)巡視“回頭看”,第十三屆浙江省委順利實現巡視工作全覆蓋,共開展14輪巡視,完成對255個地區(單位)黨組織的“政治體檢”。
浙江省委對巡視工作高度重視,進一步明確“政治巡視”的職責定位,切實發揮巡視監督作用,助力全面從嚴治黨。僅2016年,省委就5次召開常委會,專題部署巡視任務,省委“五人小組”聽取每輪巡視情況匯報,省委書記對巡視組匯報的重點問題提出具體要求。省委印發《巡視工作實施辦法》,對重點對象和重點內容作出具體規定。
省委巡視組緊扣“六項紀律”,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創新方式方法,提升巡視的精準度和效率。通過談話了解、暗訪抽查、設立舉報信箱等,傾聽群眾呼聲,了解真實情況。僅在2016年前兩輪巡視中,就累計談話5000余人次,受理各類信訪461批次,發現被巡視單位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651個。
不回避、不遮掩、不留情,是浙江省委對巡視反饋意見提出的統一要求。省委規定,在巡視反饋意見書上,除了有巡視組長的簽名,還要有被巡視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的簽名。一名被巡視地區黨組織主要領導評價說,省委巡視組開出的“政治體檢報告單”直指問題,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責任清單”。作為被巡視黨組織,我們只有直面問題,“真整改、不貳過”,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巡視監督取得實效。
省委明確,被巡視單位黨委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是整改落實第一責任人,必須在巡視組反饋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上報整改工作方案,兩個月內報告整改情況。2016年以來,省委巡視組共向被巡視單位反饋問題1029個,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黨組織,省委巡視辦均進行了督查督辦,責令限期重新整改、上報結果。
浙江還將巡視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的情況,通過媒體廣而告之,回應群眾關切。2016年上半年接受巡視的16所省屬高校,近日陸續“曬出”巡視整改“成績單”:紹興文理學院黨委在整改中問責64人,移送司法機關5人;臺州學院黨委對巡視組交辦的問題線索分類處置,立案處理2件,挽回經濟損失84萬余元……
責任編輯:杜玲玲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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