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起訴:西湖里游了20多年 為啥這兩年老罰我
大伯起訴:西湖里游了20多年 為啥這兩年老罰我
2017年04月22日 17:14:53 瀏覽量: 來源:杭州網客戶端 作者:

龔大伯是老杭州,還是一位冬泳愛好者,加入了杭州冬泳協會。他有一個保持了20多年的習慣,每天早上6點不到,到西湖里去暢游個把小時。
這兩年還因為游泳被西湖管委會接連罰款了三次,龔大伯懊惱了,跟管委會杠上了。4月19日下午,龔大伯告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西湖管委會)行政處罰案在杭州西湖法院開庭審理。
游了20多年,為啥現在不能游
龔大伯在西湖里游泳一共被抓住過三次:2015年12月13日,被抓罰款50元;12月18日,被抓,罰款20元;去年4月26日清晨,龔大伯再次被抓,9月,西湖管委會對龔大伯作出了罰款150元的決定。
龔大伯這次打官司事發第三次被罰,他收到處罰決定書后,于今年3月向西湖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撤銷被告西湖管委會9月份對其作出的罰款決定。法庭上,大伯振振有詞:在西湖里游泳是市民的權利,《全民健身條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條例》是支持的,我已經在西湖游泳了二十多年了。
龔大伯還對西湖管委會的處罰依據有異議。管委會的處罰依據是《杭州市西湖水域保護管理條例》第11條“在西湖內洗澡、便溺、洗滌污物和擅自游泳及其他污染水體行為的”“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大伯說,“但是我在西湖游泳并沒有污染水質,不應該受到處罰。同時,西湖管委會不僅程序違法,對我作出的處罰也過重。”
在庭上龔大伯訴訟點是處罰不合理,程序不合法。其實大伯心里頭想表達的就是一句話:“我都游了20多年了,為啥現在沒得游了。”
在庭上,西湖管委會答辯稱,原告在西湖擅自游泳的事實清楚;被告作出處罰決定的程序合法。
禁游規定早有,前年起加大處罰
龔大伯在庭上還反復表達了一個意思,我們都游了20多年,以前你們不是都不處罰的嗎,那不就相當于是默認嗎。
其實,作出禁止西湖里游泳的規定的《杭州市西湖水域保護管理條例》早在1998年就出臺了。
2015年的時候,西湖管委會開始加大對西湖里野游和偷釣的打擊和處罰。
2016年5月18日,水域管理處啟動了西湖景區“靚湖行動”,專門整治西湖晨泳問題。
管委會工作人員說,晨泳的人大多是冬泳協會的老年人,一開始他們都是一個個勸的,實在勸不住,或者今天勸退了,明天又來了,才會處罰一兩個人。沒想到龔大伯跟他們杠上了。
經過激烈辯論,龔大伯再次請求法院支持他的訴訟請求,而西湖管委會請求法院駁回龔大伯的要求。
該案當庭未有結果,法院將擇日宣判。
新聞+
1.杭州缺少冬泳場地
記者事后跟體育管理部門也聯系過,冬泳跟其他游泳健身不大一樣,要求在自然水域中。但是杭州市中心適合游泳的自然水域比較缺乏。貼沙河是飲用水源,運河是航道,錢塘江太危險,所以冬泳協會的老年人多年來就選中了西湖蘇堤那一帶的水域。
2.西湖野泳暗藏危險
西湖管委會的工作人員說,其實,在西湖里游泳也是暗藏危險的,西湖并不是像外表看起來那么平靜如鏡。西湖是瀉湖,四周淺、中間深,水深不一,一旦不諳水性的人低估了水深,貿然下水,十分危險。另外,西湖是自然水體,因此水溫不像游泳場館這樣恒定,而且由于西湖的水源主要依靠引水,而引水的水溫偏低,會相應增加心血管系統的負荷,容易發生抽筋等突發狀況。西湖里還有水生植物,一旦被纏繞,慌亂之下掙扎,會越纏越緊。
所以,禁止在西湖里游泳,一來是保護水域的要求,同時也是保護游泳愛好者的人身安全。
3.能否為冬泳愛好者劃出一個區域
如果,西湖明令禁止游泳無法突破,那么我市數百位冬泳愛好者有個愿望,有關部門能不能幫他們劃定一個區域,讓他們能繼續這項保持了十多年的愛好。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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