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屆不換擋 諸暨出臺《村干部離任交接辦法》
換屆不換擋 諸暨出臺《村干部離任交接辦法》
2017年04月29日 14:50:23 瀏覽量: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來誠 翁均飛
這幾天,諸暨市牌頭鎮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重點工程——站前路拓寬改造工程正在火熱進行。站前路有一段通過牌一村,新當選的村支委積極協助鎮政府做好征地、拆遷等工作。
諸暨市村級組織換屆選舉辦負責人說,這得益于今年出臺的《村干部離任交接辦法》,給村干部離任交接立規矩、定標準,制度化推進村干部離任交接規范化,讓離任者交得明白、接任者接得安心,確保村級組織“換屆不換擋”。
新當選為江藻鎮吳墅村黨支部書記的盧保千對此深有感觸:“交接現場,前任支書王建忠帶著我們新班子成員看了村里‘五水共治’未完成的項目。我們新班子通過討論,決定繼續治理好村里的兩個大塘,想辦法引入800米外的浦陽江活水,徹底改變現在的池塘生態環境。”
在這次村黨組織換屆結束后,諸暨市涉及黨組織書記、委員調整的152個行政村,已全部按時完成離任交接。牌頭鎮黨委副書記駱趙軍說,推行《村干部離任交接辦法》,加強了對干部的監督和管理,保持了村級工作的連續性。
根據《村干部離任交接辦法》,離任交接要分“三步”走:第一步為“一單一書”,圍繞村級“事、財、物”等重點內容,編制村干部離任交接清單和交接書。第二步為“一人一檔”,給每個離任村干部建立交接檔案,分別由鎮村兩級和交接雙方留存。第三步為“一事一責”,離任村干部對移交事項及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對應交未交事項或移交資料失真承擔相應責任;新任村干部對已經接手的工作負責,不得推諉扯皮、拖著不辦。離任交接后,凡發現村級重要工作推進不力、集體資產遭受損失、群眾信訪矛盾突出等問題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黨紀處分直至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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