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牢“籠子” 關住“小權”
織牢“籠子” 關住“小權”
2016年08月05日 07:53:39 瀏覽量: 來源:樂清日報 作者:鄭瀚
8月1日,在浙江樂清白石街道的三資管理辦公室,岐元村干部黃勝仁拿著該村巡防人員工資表前來報賬,發票金額為7200元。
“工資表上注明每名巡防員發放1800元,總共有三人,總數應該是5400元。”三資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金秀麗仔細核對后,發現合計金額記錯了,要求村里重新編制票據。
“還好你看了出來,不然以后這就成了一筆糊涂賬。”黃勝仁向金秀麗道謝。
自從全面實行財務“雙代理”,這樣的糾錯場景在白石街道已不罕見,賬目不清、未經民主監督蓋章、缺少相關會議記錄等村級財務支出不規范的做法,會被三資辦工作人員一一找出來,他們會要求各村提供明細材料進行審查,否則不予報批。
“‘雙代理’是在原有農村會計委托代理制的基礎上,增加了村級貨幣資金監督和管理。”市農村經營管理站(市三資辦)負責人介紹,樂清早在2002年就開始實行“村賬鎮代理”制度,即村里需要使用集體資金,必須填寫資金使用申請單,村財務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才能夠到銀行領取備用金或轉賬,每個季末再對票據進行審核監督并做好相關記錄,對無疑義的票據再報鄉鎮(街道)三資辦入賬核算。
該制度雖為規范全市村級財務管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單一的會計委托代理仍屬事后算賬,不能有效地解決村級財務管理不民主、胡支亂花,收支不清、侵占挪用,長期不報賬、不及時核算等問題。
白石街道率先全面實行“雙代理”后,對村級財務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其中,支付時間和方式改變最大,各村除留存幾千元用于日常小額支付外,其余支出必須到街道三資辦辦理轉賬結算,三資辦的代理會計會對每筆原始憑證進行嚴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再進行銀行轉賬等非現金結算。
“把問題攔在支付前,控制了不合理開支,現在不再有清不完的爛賬;不使用現金支付,也避免了現金存取丟失等意外發生。”白石街道三資辦有關負責人說,如此一來,從根本上解決了村級不報賬、報賬不及時等現象,農村三資管理成效明顯。
樂清正處于大建設、大發展時期,項目建設等涉及的農村三資管理問題,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如何把基層財務權力真正關進“制度的籠子”,切實建起一道“防腐墻”?近些年,樂清在深入開展農村基層作風巡查、查擺懲治腐敗問題的同時,積極探索基層治理的經驗,從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管手段入手,著力編織小微權力的“籠子”,產生了較好的效果。
比如,虹橋鎮建立了村級大額資金使用申報審查制度,村級工程10萬元以上項目,單筆支出3萬元以上,均需報鎮里審查;柳市鎮全面推行了村務工作權力清單,村干部們人手一本實用的《村務工作權力清單》指導手冊,手冊明確列出了村級重大決策、村級財務管理、陽光村務、村級集體資產資源處置等24項村里常見事務處理的規范流程,用以規范村務管理和小微權力運行。
這一切,目的都如黃勝仁向金秀麗道謝時所言,不讓三資管理成為一筆糊涂賬。
■評論員
白石街道率先全面實行“雙代理”,對村級財務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嚴格約束村干部的“小權”,值得點贊。
建設法治社會,大權要關進制度的“籠子”,小權同樣要關進制度的“籠子”。村級資源、資產、資金是農村建設發展的重要基礎,村干部對它們有支配使用權。權力用得規范用得好,三資就能發揮大效益,村民就能獲得大收益,干群關系就融洽;權力不受節制地濫用,三資就會流失,村集體和村民個人利益就會受損,干群就會離心離德、勢同水火。
無論是白石街道的“雙代理”,還是虹橋鎮的村級大額資金使用申報審查制度、柳市鎮的村務工作權力清單,都體現了對規范村級“小權”使用的重視。約束住了村干部的“小權”,既可以有效遏制個別村干部因貪念而侵害集體利益的行為,也可以防止因他們對客觀條件認識不夠錯誤決策而造成損失。小權也關進“籠子”,既有助于維護村民利益,從某種意義上也體現對村干部的愛護。
責任編輯:張磊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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