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這一重大觀點和重要部署,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清醒認識和責任擔當,是我們黨推動自我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完善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的重大制度設計,也是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安排。
司法機關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是國家權力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我們國家,司法監督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通過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審判、檢察職能,依法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行使權力進行的監督。其中,人民法院主要是通過審理行政訴訟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審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對觸犯法律的腐敗分子依法定罪、適用刑罰。人民檢察院主要是通過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立案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提起公訴,以及結合辦案預防職務犯罪,對國家工作人員遵守法律、廉政勤政情況進行監督;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執行活動進行監督,糾正和防止執法司法權濫用,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對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行為,通過督促起訴、提起公益訴訟、完善檢察建議工作機制等方式督促其糾正,促進依法行政。
權力制約監督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制度建設,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在整個國家權力運行監督體系中,司法監督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由于司法活動擔負著裁判是非曲直、明確權利義務、制裁違法犯罪、解決沖突糾紛、約束權力濫用、實現法律救濟等功能,與其他監督相比,司法監督還具有鮮明特點、發揮著重要作用。比如,司法監督由專門主體即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進行,基本途徑是通過司法辦案,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行為進行審查糾正;司法監督受到嚴格的法律規制和程序約束,必須遵循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確定的監督權限、受案范圍、監督條件、監督方式、監督程序、法律效力、救濟途徑,確保依法規范監督;司法監督以國家法律為后盾,每一個具體的監督行為必然產生具體的法律后果,其結果具有普遍約束力和法律上的強制力;等等。
支持和保證司法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是各級黨委義不容辭的重大責任
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大的優勢。我們要從黨的事業發展全局、從全面依法治國大局出發,深刻認識和理解《條例》規定的重要意義。
支持和保證司法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是各級黨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應有之義。我們黨擔負著團結帶領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任?!吨袊伯a黨章程》總綱明確指出,黨必須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黨必須保證國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機關,經濟、文化組織和人民團體積極主動地、獨立負責地、協調一致地工作。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要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司法機關是黨領導下的國家政權機關,司法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支持和保證同級司法機關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是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重要體現,也是各級黨委必須履行好的政治責任。
支持和保證司法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是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國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依托。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四位一體的法治建設基本格局中,司法是一個重要環節,不僅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保障。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突出強調,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也強調,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適應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要求,支持政法系統各單位依照憲法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各級黨委支持和保證司法監督,就是支持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就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就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國理政。
支持和保證司法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是實現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的重要保證?!稐l例》在構建科學完整的黨內監督頂層設計的同時,專章對“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作出規定,構筑了以黨內監督為龍頭,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相結合,各種監督方式相互銜接、協調一致的全方位立體監督體系。司法監督作為外部監督的一種,主要監督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遵守法律的情況,是黨內監督的重要補充,也是黨內監督的重要延伸。各級黨委支持和保證司法監督,體現了依規治黨和依法治權的有機統一,有利于促進黨內監督與司法監督相互協調,實現黨內監督與外部監督融合互動,并形成完整的、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責任編輯:林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