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女性遭生育尷尬:休產假被降薪 贏官司丟飯碗
職場女性遭生育尷尬:休產假被降薪 贏官司丟飯碗
2016年07月12日 10:01:05 瀏覽量: 來源:青島人才網 作者:
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近日發布消息稱,近年來,女職工因生育、哺乳被單位“變相降薪”較普遍,然而選擇依法維權的女性,多是贏了官司卻丟了“飯碗”,再次引發對職場女性就業歧視的關注。
產后女性職場頻亮“紅燈” 依法維權陷“尷尬”
重慶某連鎖培訓機構的李女士休完4個月產假回單位后,從中干被降為干事,薪水也少了一半,不服被“調崗”的她將公司告上法庭。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近日一審判決李女士勝訴。新媽媽勝訴了,也獲得經濟補償,但雙方解除了勞動關系。
記者采訪發現,職場女性生育后常常遭遇“變相降薪降職”,法院受理的此類維權官司呈上升趨勢,然而這些職場女性多是贏了官司丟了“飯碗”。
同樣的案例還有在重慶某化工企業工作的游女士,她2007年開始在辦公室做行政,2010年懷孕后單位打算調她去實驗室,游女士不愿意調崗,單位以她曠工為由辭退她。游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成功調解,公司賠償8000元,雙方卻“散伙”了。
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民四庭負責審理勞資糾紛案件的副庭長李勇介紹,此類維權官司呈逐年上升態勢,女職工因生育、哺乳被單位“變相降薪降職”等現象較普遍。他說,企業和員工是一個很微妙的利益共同體,即便休產假不是處理人的理由,企業也會尋找其他的理由,如違反勞動紀律、曠工、沒完成業績、泄露客戶信息等,對產后女性實施“變相降薪降職”。
升職還是生育?困擾職場女性的“選擇題”
升職,還是生育?——職場的這一微妙角力,在激烈的競爭中成為困擾許多女性的“選擇題”。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一些優秀的職場女性為事業不得不選擇延后生育,一些用人單位甚至每年設定生育指標數量,女職工需排隊申請才能生育。
在重慶某商業銀行工作七年的張文靜告訴記者,雖然家里一直催著要孩子,但是為了職業發展,一直沒有將生育納入日程。“曾經我們部門有一位女前輩業績做得非常好,本來已經納入部門負責人后備人選了,但休完產假回來,升職的事情再無著落,到現在還在原地踏步。”張文靜說,“我必須把這段升職考察期熬過,落實職位之后才能考慮生育。”
張文靜告訴記者,雖然有法律規定女性生育期是不能辭退的,但是用人單位作為強勢一方,總能以各種各樣的理由來調整生育女員工崗位,降低薪資,或者用其他手段讓女員工自動辭職。“起訴也沒用,到頭來賠你一點兒錢,工作還是丟了。”對此,張文靜顯得特別無奈。
對于這類問題,用人單位一方也有著自己的說法。“這種現象應綜合分析及評價,一邊倒地批評用人單位漠視法律、歧視女性員工或許有失偏頗。”重慶某大型民營制造業企業主管人力資源的副總陳波說。
責任編輯:馬美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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