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1男職工休15天護理假 5天被算曠工扣了工資
寧波1男職工休15天護理假 5天被算曠工扣了工資
2016年12月20日 15:06:00 瀏覽量: 來源:寧波晚報 作者:
今年1月14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修訂后的條例規定,夫妻雙方在女方生育時,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但一些用人單位卻無視這個規定,無端扣掉了男職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近日,寧波市北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
休15天護理假,5天竟被算曠工
據北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在北侖某電子公司工作的小劉也和妻子加入生育二孩的大軍,妻子有孕后在老家待產,小劉留在公司繼續工作。今年7月20日,小劉妻子預產期臨近并有生育跡象,小劉電話向部門經理匯報請假半個月,隨后登上回家列車。次日,部門經理短信告知小劉,允假10天且要補辦請假手續。
半個月后,小劉回單位上班,領取工資時發現休假期間的工資沒發,而且有5天以曠工為由扣罰工資。小劉找公司理論,公司稱沒來上班就沒有工資,允假10天實休15天,5天屬于曠工,不同意補發工資。于是,小劉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公司支付休假期間工資。
送達開庭通知書時,仲裁員向電子公司釋明:陪產假,也稱護理假,是女性在生育期間,丈夫依法享有的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妻子的權利。小劉夫婦如符合規定生育,則依法享有15日的陪產假,且工資不得扣發。
在事實與證據面前,電子公司承認未認識到地方新規關于男性陪產假的規定,愿意協商處理。后小劉向電子公司提供生育證明等資料證明符合享有陪產假的條件并補辦了請假手續,電子公司及時支付小劉這期間的工資。
護理假是法定的職工權利
主辦此案的仲裁員告訴記者,勞動法規對男性的護理假未做規定,但全面二孩政策放開后,截至目前,已有29個省份出臺新版計生條例,明確了男性也有護理假的政策,體現了人文關懷,是對國民生育福利的一種制度性補償。因公眾對新規不熟悉、企業對職工權利漠視等原因,有假難休或假期被“縮水”現象時有發生。
據介紹,今年以來,北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已受理多起有關護理假的勞動爭議,很多適婚生育男職工知曉護理假一說,但對假期性質、期限及工資待遇是否影響等具體內容了解不多,而有些企業就算了解護理假,也未在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明確男性職工護理假權利,都是以事假處理,期限和工資由企業說了算。
仲裁員提醒,護理假是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男職工依法享有的假期,期限不由用人單位說了算,期間工資福利不受影響。但關于護理假能否分開休或提前休,則需要經用人單位同意。如果在職工休護理假期間,發生用人單位克扣工資等行為的,職工可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安佳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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