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休的年假年底該不該被清零? 5種情況不能休
沒休的年假年底該不該被清零? 5種情況不能休
2016年12月30日 08:46:38 瀏覽量: 來源:杭州網 作者:
今年沒休可以挪到明年休
不過方小姐也不用太過沮喪,事情還有變通的方法,這就是跨年休假。還有很多人也和她一樣,因為各種原因錯過了休年假,于是公司便理所當然地將他們的年假視為“過期作廢”了。今年沒休,明年能不能補休呢?實際上,補休是完全可以的。還有不少員工是有意想把今年的年假挪到明年再休。因為按照國家規定,工作不足10年的員工,年假只有5天。這個時間也剛夠在國內玩一趟,如果想來個出國旅行,尤其是近幾年熱門的幾國深度游之類的,就顯得捉襟見肘了,刨去在天上飛來飛去的時間,可能就只有兩三天的時間享受休閑時光。于是,很多人都想,能不能把兩年甚至三年的年假攢到一起休呢?據介紹,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也就是說,如果今年的年假沒休,可以延長到明年再休,到時把兩年的年假連在一起,多休幾天也是可以的,但只能跨一年,把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年假攢到一起休是不可以的。
放棄年休假可得3倍加班費
有想休假而不能休的,還有自己主動想放棄休假的。做汽車銷售的呂先生說,12月份是全年業績的沖刺階段,還要做最后一搏,另外還要做今年的工作總結和明年的工作計劃,這時候休假會影響自己的年終業績,而且眼下正是天寒地凍的時節,也不適合外出旅游。所以他便想著,干脆今年的年假就不休了。可不休的話又覺得這是自己的合法權益,白白浪費了實在可惜。
呂先生尋思著:“法定節假日不休假的話都有加班費,年假要是不休,公司有沒有經濟補償呢?”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年假,但是勞動者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只支付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而無需另外支付未休年假的補償。對于勞動者應休未休年假天數,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文件當中的說法好像有點拗口,說得白一點,意思就是如果自己不想休年假,可以拿到3倍加班費。
新聞鏈接
年假究竟多少天?
根據國務院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法、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合并為“累計工作”時間。對于新入職的員工,《辦法》還規定: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不滿12個月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后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還有員工當年休了產假或婚喪假等,因為假期較長,擔心領導會對自己頻繁休假不滿,因此就不敢理直氣壯地提出休假申請了。實際上,大可不必擔心,法律當中自有這方面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都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5種情況不能休年假
不過,年假雖然是合法權益,卻也有特殊情況。根據國務院規定,如果當年出現5種情形,職工就不能再休年假了,這5種情形分別是: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責任編輯:安佳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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