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舜宇集團
16、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制度
16、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制度
2016年08月01日 17:35:22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
■品牌亮點: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制度
■案例概述:近年來,余姚市舜宇集團黨委堅持把參與企業決策作為推進企業黨建工作的切入點,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制訂實施了《舜宇集團黨組織參與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暫行規定》,積極搭建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有效平臺,有效提升黨建工作實際作用。
■報送單位:余姚市委兩新工委

舜宇集團開展周以國先進事跡報告會
■案例詳情:
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事項決策
舜宇集團有限公司創立于1984年,在余姚總部擁有員工6000余人,是國內領先的綜合光學產品生產企業,曾榮登“中國大企業集團競爭力500強”第170位,并入選“亞洲200最佳中小上市企業”。近年來,集團黨委堅持把參與企業決策作為推進企業黨建工作的切入點,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制訂實施了《舜宇集團黨組織參與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暫行規定》,積極搭建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有效平臺。
一、主要做法:
1、推行“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模式
一是把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黨員吸收進集團黨組織班子。堅持把黨性強、威信高、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黨員選進集團黨委領導班子及下屬支部的領導班子。二是把優秀黨員培養推薦為企業管理干部。通過黨組織培養推薦,使優秀黨員成為公司生產經營骨干,走上管理領導崗位,壯大企業管理層中黨的力量。三是把企業管理、技術方面的優秀骨干培養成黨員。注重從行政管理人員和生產一線的青年技術骨干中選拔苗子,加強教育和培養,積極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2、明確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的范圍
圍繞促進企業健康發展這一中心任務,明確黨組織參與決策的內容和范圍。一是參與企業重大經營問題的決策。將參與決策的范圍界定為:公司的經營方針、戰略規劃、年度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產品戰略、重大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方案、收益分配方案、資產重組中的重大事項,集團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等,以確保公司重大決策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公司健康發展。二是參與集團重要經營管理人員的選拔任用問題的決策。集團黨委按照確定用人標準、研究推薦人選、嚴格組織考察、完善評價體系、加強管理監督的步驟和要求,積極探索非公企業選拔人才、培養干部的有效辦法。目前,公司重要經營管理人員的任免,一般都經同級黨組織的推薦考察后提交董事會或管理層的討論,得到了公司的較高認可。三是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重大問題的決策。集團黨委始終把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經濟利益、安全保障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為黨組織參與決策的一項重要內容。
3、健全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的制度
集團黨委結合公司實際,先后制定了“四條參與原則”、“五種參與方式”、“六個參與步驟”等制度。“四項參與原則”,即堅持依法依章參與原則,堅持參與而不干預原則,堅持國家、公司、股東、員工利益共贏原則,堅持服務集團生產經營原則。“五種參與方式”,即集團黨委成員依照法定程序進入集團的決策層和管理層;集團黨委主要負責人列席集團生產經營管理有關會議;集團黨委集體討論集團重大事項,向集團決策管理層提出建議;集團黨委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發動員工獻計獻策;建立黨政要情通報制度,加強集團內部信息互通。“六個參與步驟”,即集團黨委與行政領導交換意見,取得共識后組織專題調研;聽取收集意見;遞交黨委集體討論,形成有關意見和建議;提交集團決策管理層決策;決策情況反饋;集團黨委帶領群團組織配合做好實施工作。
4、創新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的形式
一是科學界定參與主體。改變過去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主要以公司黨員領導干部個體參與為主的做法,逐步向黨組織集體參與和黨員領導干部個體參與相結合轉變,并以集體參與為主。即在每次參與決策過程中,發動黨員獻計獻策,在廣泛征求黨員意見的基礎上,堅持黨組織班子集體討論,發揮黨組織班子的整體力量,集中黨員群眾的集體智慧,以提高黨組織參與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二是切實整合黨群力量。通過加強引導,在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上將優秀黨員員工推選為職工代表等方式,強化黨組織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領導,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在集團決策中的影響力,進一步拓寬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的途徑,增加參與決策的深度。三是積極創新參與載體。根據公司轉型升級目標和“做深做透現有產業”、“加快發展新事業”、“優化資產結構”、“全面推進管理創新”四項重點工作,發動黨員開展以“革新、發明、改造、設計、建議”為主要內容的黨員“五創新”活動。持續推進以“三創三服務”為主題的先鋒崗、示范項活動,要求全體黨員結合部門年度工作任務和自身崗位職責,確定各自的年度示范項目內容,提出奮斗目標,落實工作措施。
二、實際成效
一是增強了黨組織參與決策的可行性。集團黨委9個班子成員和10個支部書記都是企業中高層領導,在余姚總部工作的19位公司高管中,有黨員12人,占63%,董事會、監事會中黨員占62.5%,全集團130名副科級以上干部中黨員達到95人,占73%,這就為為黨組織有效參與企業決策提供了保障。
二是增強了黨組織參與決策的針對性。在2005 年到2012年6月,集團黨委共召開黨委會、黨委擴大會、支部書記會、黨員干部會等51次,參與了86項重大事項的決策。尤其是在2011年“員工薪酬調整”這一決策的實施中,集團黨委向董事會提交了“薪酬待遇向一線員工傾斜、向基層骨干傾斜”的建議,使廣大職工的合理意愿和訴求,通過黨組織的表達途徑,在《調薪方案》中得到了較為充分的體現。
三是增強黨組織參與決策的規范性。通過健全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的制度較好地規范了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的行為,暢通了參與決策的渠道,也激發了企業各層面的活力,調動了廣大黨員職工的生產和參與熱情。如公司上市后,在公司制訂《三年發展規劃》時,組織黨員職工座談討論,廣泛征求意見,并研究形成正式意見提交集團董事會進行決策。
四是提高黨組織參與決策的實效性。通過擴大參與主體和創新參與形式等,使黨組織參與決策的途徑不斷擴大、全體黨員在決策中的積極作用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參與決策中影響力不斷提升。如在黨員“五創新”活動中,共提出涉及市場營銷、品牌建設等多個方面的合理化建議203條,其中有一部分已在實際工作中得到實施,轉化成為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
責任編輯:朱麗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