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2016年11月08日 14:10:44 來源:溫州日報 作者:宋志恒
十八屆六中全會對全面從嚴治黨作出戰略部署,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標志著黨的建設新實踐的開啟。紀檢監察機關作為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必須深刻理解、準確把握,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緊起來、嚴起來,著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一、深刻領會全會精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地生根
堅決擁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身體力行、率先垂范,開創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局面。六中全會明確習近平同志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這是全黨的鄭重選擇,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根本保證。明確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是廣大黨員和人民的心愿,對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對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我們要深入領會全會精神,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不忘初心、繼續前進。
把兩項法規作為監督執紀的重要遵循。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臺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多部黨內法規,在監督、執紀、問責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這次《準則》和《條例》公布,使黨內監督體系進一步完善,標志著黨從頂層設計上更好地編織監督權力的制度籠子,把從嚴治黨落到實處。《準則》從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等十二個方面明確規矩準則,把中國共產黨最重要最基本的規矩,通過《準則》明確、強化、健全。《條例》給黨內監督再添利劍,科學地提出了解決新形勢下黨內矛盾和加強黨內監督的具體思路、方法和路徑。兩項制度結合得非常好,通過建立健全黨內的監督體系,有助于把《準則》真正落到實處。可以預見,下一階段,黨規黨紀將越來越嚴。兩個文件出臺之后,要進行大力度的宣傳教育,讓我們的領導干部真正做到認識到位,為其他黨員做好表率;要通過嚴格執紀問責,讓這些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二、扎實履行紀委職責,助推管黨治黨走向“嚴實硬”
全市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找準職責定位,發揮好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職能作用,增強責任擔當,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2015年,王岐山書記在福建調研時提出了“四種形態”,2016年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學思踐悟”欄目對“四種形態”進行了專題解讀,此次“四種形態”是首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在《條例》中作了明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舉措,根本目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永葆黨的先進性、純潔性。把握運用“四種形態”,一方面要保持執紀審查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另一方面要把更多精力放到第一種形態上,即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近年來,市紀委始終高度重視抓早抓小工作,加強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和干部談心提醒教育,2016年以來全市共分層分級談心提醒黨員干部9600余名,對40余名市管干部進行“一對一”談心提醒,對52名市管干部開展談話函詢,較好地起到扯袖子、敲警鐘的教育效果。下一步,要更加注重做好監督執紀的“提前量”,當好拒腐防變的“敲鐘人”,真正把監督執紀的工作做在前頭、做在日常,形成苗頭早發現、隱患早糾治的預防型監督執紀觀念。
繼續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全會提出,建設廉潔政治,堅決反對腐敗,是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務,黨內絕不允許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近年來,我市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2015年以來全市使用“兩規”“兩指”措施72人次;重點查辦了平陽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胡方勇、原副主任申衛國,蒼南縣政協原副主席梁峰,省國貿集團溫州公司原董事長嚴衛,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總規劃師麻曉敏等一批有影響的案件;深入推進追逃追贓工作,追回外逃人員2名,得到中紀委、省紀委充分肯定。下一步,還要進一步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和制度防線,聚焦強化“不敢腐”的震懾作用推進正風肅紀,聚焦形成“不能腐”的有效監督推進制度建設,聚焦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線推進宣傳教育。
進一步完善巡察制度。《條例》提出,要建立巡察制度,從嚴治黨要向基層延伸。巡察制度填補了中央、省級巡視在基層的空白,是治理基層的有效“利劍”。201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開展農村基層作風巡查,切實解決農村基層信訪問題突出、基層基礎治理相對薄弱等問題,收到了良好的社會反響。2016年,我市進一步整合監督資源,構建農村基層作風巡察、市直單位作風巡察、重點項目專項巡察“三位一體”的巡察工作新格局,編織起了橫向到部門、重點項目,縱向到鎮、村的一體式巡察監督網絡。下一步,要在巡察定位、巡察機構等方面予以進一步明確,強化領導力量和工作力量,進一步加強對巡察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和統籌推進,建立巡察長效機制。
三、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做帶頭學習者、模范執行者、有力監督者
全會對紀律檢查機關的監督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條例》明確指出,發現紀律檢查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違反紀律問題的,必須嚴肅處理。近年來,溫州市紀委全面加強自身建設,以“樹新形象、做好榜樣”主題教育活動為總載體,出臺《溫州市紀檢監察干部六條禁令》《溫州市紀檢監察干部監督辦法(試行)》,嚴防“燈下黑”。2015年以來,全市共有8名紀檢監察干部因違規違紀受到處理,其中紀律處分4人、誡勉談話4人。全市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圍繞忠誠干凈擔當,用更嚴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嚴的措施來抓好紀檢監察機關的自身建設,進一步提升監督執紀問責能力。
要做帶頭學習者。要把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同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聯系起來,同學習黨章、黨史、國史和中華文明史聯系起來。要通過成立宣講團、開展專題輔導培訓、運用“互聯網+”平臺等形式,提高學習宣講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擴大影響力和覆蓋面,紀檢監察干部學習要做到全覆蓋。
要做模范執行者。密切聯系思想和工作實際,學思踐悟、融會貫通,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遵守紀律上要做“標兵”,帶頭把紀律挺在前面;要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為抓手,建設堅強有力的領導班子;以深化紀檢體制改革為動力,建設敢于擔當的干部隊伍;以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為指引,制定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負面清單,完善監督工作流程,建設清正廉潔的執紀鐵軍。
要做有力監督者。加強對全會精神、相關黨內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同時,要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強對“大拆大整”專項整治、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落實的督查,確保政令暢通。要進一步強化問責,讓紀律要求真正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為我市打造邁入全面小康社會標桿城市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作者:中共溫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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