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微小的正義
32、微小的正義
2017年09月13日 13:22:14 來源: 作者:駐寧海縣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 劉衛東

4月6日晚,正好輪到我值夜班,出門前卻被某些小事耽誤了,為了不遲到,選擇搭乘出租車,小城市打個出租車還是很方便的,不到五分鐘,就有一輛出租車停靠在我面前。
“師傅,麻煩到寧海法院,”見他沒有反應,“在正學公園前面。”由于單位位置有點偏,之前也碰到過不知道法院在哪里的司機,我又解釋道。
“我知道怎么去,我還被這個法院判過刑……”
一時之間我竟語塞。
他啟動汽車,告訴我不用緊張,都過去3年半了。路上跟他閑聊,試著問他為什么被判刑,他也沒有什么顧忌告訴了我。
“判刑前我是某鄉鎮的一名副鎮長,因主管城建,找我照顧的企業主很多,后因受賄,被法院判了兩年半有期徒刑。一年前從監獄出來后就開始開出租車,幾年的牢獄生活使我明白了,能當一名公務員不容易,如果能回到當初,一定會踏踏實實工作,清清白白做人,絕不會再去拿人家的錢物。 以前在鄉鎮工作的時候,認為你為他辦事,他送你幾塊元或禮物是應該的,從來不覺得有什么錯,我去其他單位辦事,也是一樣的,不送禮人家能幫你辦事嗎,不可能的,但法官不一樣啊,在判刑前,為了能讓自己少判幾年徒刑,我曾委托家屬向法官和法院的領導送過幾次禮,但他們從來沒有收過東西,對我判得也很公正,這件事讓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感謝法官,感謝法院,讓我重新審視自己。”
他嘆了一口氣,接著又說:“現在去各部門辦事方便得多了,都像法院一樣,不需要送禮了。”聽他這么說,一股暖意充滿心頭,因為他信任法院,信任法官,盡管平常在單位我也經常看到一些當事人向法官道謝或者送來錦旗,然而工作二十年來,第一次真正感覺法院平凡中蘊含的偉大。
來到單位,天已經黑了,暗淡的燈光卻無法遮擋法徽的光芒。
責任編輯:王國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