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不懈地推進“法治浙江”建設
堅持不懈地推進“法治浙江”建設
2017年10月17日 19:32:42 來源:浙江新聞APP 作者:褚國建 編輯 呂蘇娟
建設法治浙江是習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間省委作出的一項“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戰略決策。2006年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通過《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建設“法治浙江”的決定》,提出要堅持正確的社會主義法治方向,不斷提高各個領域的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設法治社會,使我省法治建設工作整體上走在全國前列。
習近平同志在謀劃和推進法治浙江建設的過程中提出的一系列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思想來源,是習近平總書記留給浙江人民的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是指引我省法治建設繼續“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的行動指南。
在浙江現代化建設總體布局中謀劃法治浙江
浙江作為市場經濟的先發地區和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省委高度重視法治工作。2002年,習近平同志到浙江工作后,堅持調研開局、調研開路,在跑深吃透浙江省情、市情、縣情基礎上,省委相繼作出了“八八戰略”、全面建設“平安浙江”、加快建設文化大省、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等重大決策部署,有機構成了我省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總體布局。
正如習近平同志當時指出的,“這‘四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是內在統一、有機聯系、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體現了“歷史和邏輯的一致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動性”“科學發展的整體性”。其中,法治浙江建設既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徑,同時又是推進我省經濟繁榮、社會發展、黨的執政基礎鞏固的重要保障。
“四位一體”總體布局的形成過程,充分體現了省委對于法治建設的高度重視和創新發展。2003年7月,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作出了“發揮八個方面優勢”“推進八個方面舉措”的決策部署即“八八戰略”。法治建設與信用建設、機關效能建設一起被確定為進一步發揮浙江軟環境優勢的主要舉措;2004年5月,省委十一屆六次會議對“平安浙江”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創造“四個環境”的重點內容和維護“六個安全”的工作要求,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省是維護“政治安全”的重要內容;同年,省委十一屆七次全會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意見,提出必須致力于鞏固黨執政的政治基礎,全面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不斷增強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領。2005年7月,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通過的關于加快建設文化大省的決定,提出要大力實施文化建設“八項工程”,加快建設教育、科技、衛生、體育“四個強省”,要求開展以普及科學知識、普及法律知識為主要內容的“雙普”活動,增強法治意識,弘揚科學精神等。
在提高全社會法治化水平中開創法治工作新格局
省委2006年通過的關于建設法治浙江的決定,是站在浙江現代化事業全局的高度上,在繼承我省不斷推進依法治省的基礎上,經過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之后形成的一份地方法治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是一項著眼于我省“十一五”科學發展,進一步完善浙江現代化建設總體布局的戰略性舉措。
建設法治浙江的決策和部署凝聚了習近平同志的智慧和心血。2005年省委決定將法治浙江建設作為年度重要調研課題,由習近平同志親自擔任組長。他先后深入40多個鄉村、社區和單位,就建設法治浙江開展專題調研。2006年,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研究有關法治建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習近平同志在會上強調,必須根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要求,正確把握建設法治浙江的方向。建設法治浙江,應當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機組成部分,在國家統一的框架下加以推進;應當作為一個長期的、漸進的過程,既要防止脫離實際、好高騖遠,又要避免不思進取、無所作為;應當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實現社會生活的法治化。他還積極撰寫理論文章,系統闡述法治浙江建設的政治、經濟、文化基礎,提出了“市場經濟必然是法治經濟”“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法治社會”“法治精神是法治的靈魂”等重要論斷,奠定了法治浙江建設的思想理論基礎。

建設法治浙江的核心主旨是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前提下,不斷提升我省全社會法治化水平,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不斷提高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黨員干部和全體公民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設一個辦事有法可依、公民知法守法、各方依法辦事的法治社會。法治浙江建設包括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方面面,涉及執政黨自身建設、公民權益保障、公共權力制約、基層民主治理等各個層次。法治浙江建設在實踐中不斷深入推進的過程,就是一個省委重視法治、推進法治、善于領導法治的工作格局不斷形成的過程。
正如2006年習近平同志在省委建設法治浙江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強調的那樣,各級黨委要加強對法治建設工作的領導,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扎實推進建設法治浙江各項工作。要突出抓重點、突出抓機制、突出抓合力,這是關于黨委抓法治的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的重要論述。
一任接著一任干,續寫法治浙江建設新篇章
法治浙江建設是一項長期的、系統的工程。2007年以來,歷屆浙江省委沿著習近平同志開創的法治浙江道路砥礪前行,一任接著一任干,不斷賦予浙江現代化總體布局新的時代內涵,不斷提煉法治浙江建設新的工作重點和載體抓手,續寫了法治浙江建設新的篇章。
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把建設法治浙江納入“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同時提出“重基層、打基礎、強基本”的工作要求,把固本強基作為法治建設的關鍵環節重點推進,扎實推動執法、司法、普法等各項工作向基層延伸。
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以來,省委相繼提出了建設“兩富”“兩美”浙江的新的歷史使命,把建設法治浙江作為深化改革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的重要內容。2014年省委十三屆六次全會通過《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的決定》,強調法治浙江建設要在六個方面繼續走在前列,同時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省委中心工作作為法治浙江建設的大平臺、試驗田、試金石和活教材。
今年召開的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強調要“在提升各領域法治化水平上更進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設法治浙江”。黨代會結束以后,省委隨即舉辦全省黨政領導干部依法執政專題研討班,提出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的決策部署,不斷把依法執政的要求貫徹落實到法治浙江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全面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為推進全省各項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這為新時期法治浙江建設確立了一個鮮明的實踐主題。當前全省上下正在如火如荼開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基層“四個平臺”建設,是新一屆省委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體現,是錘煉全省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依法辦事能力的大舞臺、大熔爐、大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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