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代表團:關注地方民生 改進地方立法
紹興代表團:關注地方民生 改進地方立法
2017年01月19日 10:53:19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曾楊希
2016年11月1日,《紹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紹興市水資源保護條例》開始施行,成為紹興獲得地方立法權后出臺的首批地方性法規,為當地的藍天白云和綠水青山撐起了一張厚實的保護傘。“紹興兩部地方性法規獲批實施,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1月18日下午,紹興代表團審議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報告中有關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的內容,成了代表們熱議的話題。
“目前地方立法,獲得立法權易,但保證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權難。對于專業人士如何深層次參與地方立法應有明確的規定。”省人大代表、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李旺榮亮出了自己的觀點。
作為多年的省人大地方立法專家庫成員,李旺榮代表將自己的所見所感帶到了會場。他說:“為精準立法,浙江有些地方已設立立法研究院,專門從事地方立法研究。目前,我們也申請報批了一家紹興市大公法律研究院,成立了3個研究中心,其中就有一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我們希望通過研究院這個平臺,為地方立法作貢獻。”他建議,建立立法績效評估制度,完善立法聽證制度,建立由律師參與的地方立法辯論制度,特別要讓立法后的評估制度化。律師作為專業人士,能為地方法規的制定、修改、補充或者廢止提供重要的專業意見。
省人大代表、紹興市魯迅小學教育集團名譽校長陶月梅接過了話題,她說:“加強改進地方立法工作,還應該更重視審議的作用。同時,在內容方面,應更加堅持關注民生,每一部地方性法規草案都要廣泛征集意見和建議。此外,建議省人大常委會加強對設區市立法工作的指導。”
“2017年,紹興的地方立法選項應該選擇符合地方發展、群眾關注度高、受益面廣的領域。”省人大代表、紹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施淑汝舉例說,“紹興擁有2500多年的建城史,古城的保護可以作為立法選項;紹興城市的市容市貌是很好的內容;城市中的探頭安裝,也是一個亟需規范的領域……”
會場里,大家你一言我一語,不知不覺,窗外的天已經黑了。夜色降臨,代表們的審議依然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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