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的習近平同志,曾在浙江日報“之江新語”專欄發表短論二百三十二篇。2007年5月,浙江日報社應讀者要求,并征得習近平同志同意后,以《之江新語》的書名,將這些短論結集出版。

即日起,浙江共產黨員雜志社推出全新音頻欄目——
《我在之江讀“新語”》
來吧,讓我們一起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去感受更多蘊含在《之江新語》中的深刻道理。
今天,邀請到傳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冠巨為大家朗讀《之江新語》中的一篇——《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建設》。
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建設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
古人有語:“落其實思其樹,飲其流懷其源。”現代企業是社會的細胞,社會是孕育企業成長的母體。所以,企業在自身發展的同時,應該當好“企業公民”,飲水思源,回報社會,這是企業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大量事實證明,只有富有愛心的財富才是真正有意義的財富,只有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才是最有競爭力和生命力的企業。重經濟效益、輕社會效益的企業,甚或只顧賺取利潤、不顧安全生產的企業。終究難以持續。可喜的是,在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已越來越成為企業界乃至全社會的共識。
企業社會責任建設需要各方合力推進。政府要進一步強化企業約束機制,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完善誠信體系,落實監管職責,充分發揮稅收調節作用,使價格形成機制真正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付出的環境代價,引導企業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社會各界要做好企業社會責任的監督員,努力形成全方位的監督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輿論環境。廣大企業要自律自重,樹立科學經營理念,理順內外部關系,爭做負責任的“企業公民”,使企業的發展壯大真正走上和諧健康的軌道。

徐冠巨
漢族,浙江蕭山人,1961年7月生,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現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傳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省第九屆、十屆政協副主席,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八屆、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工商聯常委。曾獲得過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中國優秀民營企業家、全國關愛員工優秀民營企業家、浙江省勞動模范、首屆世界浙商大會杰出浙商獎、首屆“風云浙商評選”、2010風云浙商資深貢獻獎等榮譽。 2015年10月24日,被聘為浙商總會第一屆理事會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