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本兼治——電視專題片《永遠在路上》第八集
標本兼治——電視專題片《永遠在路上》第八集
2016年10月28日 11:21:47 瀏覽量: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
我們黨已經走過了95年的歷程,但我們要永遠保持建黨時中國共產黨人的奮斗精神,永遠保持對人民的赤子之心。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記走過的路;走得再遠、走到再光輝的未來,也不能忘記走過的過去,不能忘記為什么出發。面向未來,面對挑戰,全黨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本集梗概
反腐敗必須標本兼治,而治本的關鍵在于盯緊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才能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于人民。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譚棲偉,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武鋼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鄧崎琳,國務院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等4名落馬的省部級官員在本集中現身說法,反映了黨中央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強化黨內監督,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不敢腐的震懾作用得到發揮,不能腐、不想腐的效應初步顯現。
案例1 “他交的是這個權,不是交的我這個人”
“沒有這個權力,他不會找你辦事,他就不會給你送錢,或者送這么多的錢。他交的是這個權,他不是交的我這個人,我這個人對他來講無所其謂,但我這個權對他來講就有所謂。”——譚棲偉的懺悔
譚棲偉,1954年出生于重慶石柱縣,曾任重慶市南岸區委書記、重慶市副市長、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2014年5月,中央紀委發布消息,譚棲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經查,譚棲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其中大額的錢物,主要集中在他擔任重慶市南岸區委書記的五年當中。
案情回放:
南濱路位于重慶市南岸區,當年建設工作是由時任南岸區委書記的譚棲偉親自主抓的,而他的腐敗,就隱藏在這條路上人們司空見慣的角落里。
據中央紀委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介紹,譚棲偉親自主持召開南岸區委常委會,會上定下來,南濱路一律不準打“道旗式”的廣告,但他自己出爾反爾,自己介紹老板李某來接。
李某是譚棲偉的老鄉,他向譚棲偉提出合伙經營一家廣告公司,但譚棲偉不用投資,只需要用自己的資源拉來廣告業務,收益兩人平分。譚棲偉一方面利用自己的權力,為李某在轄區內獲得廣告位開綠燈,另一方面,給轄區內的商人打招呼,讓他們多關照李某的廣告業務,而李某則以公司分紅為名,向譚棲偉輸送利益。
在重慶,譚棲偉身邊總圍繞著一群朋友,這些人里有他的老鄉、老部下、老熟人,也有轄區內的各種商人。這種交往的實質是什么?這類朋友究竟為什么目的來和他交朋友?譚棲偉心里很清楚。
2015年9月24日,譚棲偉案公開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譚棲偉直接或通過其妻子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143萬余元。
執紀者說:
“領導干部具有公職身份,黨內法規也好,法律法規也好,都要求不允許經商辦企業的。他這個比經商辦企業是更進一步,打著經商辦企業的幌子,實際上是借這種方式,不實際出資去分紅。以兩人合作經營的方式,掩蓋他權錢交易受賄的這種實質。”
——劉立鋒(中央紀委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
警鐘長鳴:
從一名山區基層干部一步步成長為省級領導干部,譚棲偉被賦予了越來越大的權力,本來應當用它好好干一番事業,然而遺憾的是,這權力卻最終被用在了錯誤的地方,他的人生也因此走上了錯誤的方向。權力本身并無善惡,只是一種工具,用它為善還是為惡,取決于使用它的人。
案例2 “明知道違紀結果還要去做,利令智昏”
“中央發了很多的紀律要求,領導干部子女不能做生意,80年代就有。明知道違紀結果還要去做,利令智昏,我想想是利令智昏,讓自己的智商都低了,判斷問題的能力都低了,太深刻了。”——劉鐵男的懺悔
2014年12月10日,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因直接或通過兒子劉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件回放:
2006年,化工企業老板邱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劉鐵男。見面交談中,他了解到劉鐵男的兒子劉德成剛從國外回來不久,便主動提出可以帶劉德成一起做生意。劉鐵男當時不置可否,但就在當天,他就給邱某打來電話說,你說的事情倒也可以考慮。
認識劉德成后,邱某與合伙人李某出資100萬元,為劉德成注冊成立了一家公司,然后通過虛假貿易的方式,直接為劉德成的公司輸送利益825萬余元。不久,邱某的化工項目獲得了審批。多年來,劉鐵男利用手中的審批權,為多個請托人的項目審批提供幫助,幾乎都是通過這種“老子辦事、兒子收錢”的模式。
執紀者說:
“在這個主要的崗位上,審批權是非常大的,就是我批誰不批誰、先批誰后批誰,這里面的利益都非常大。這樣就有一些不法商人,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項目審批等等這些事項(去行賄),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
——鐘慶明(中央紀委第七紀檢監察室副主任)
警鐘長鳴:
近幾年,國家發改委先后有11名工作人員因利用職權受賄,被檢察機關依法立案查辦。這些案件的共同特點,都是利用審批權力尋租,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當一個部門內的腐敗不只是個案,就凸顯出從機制制度層面進行反思和改革的必要。根據中央要求,發改委深入剖析了案件中暴露出的機制制度漏洞,出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繼續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進一步取消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網上審批,通過政務服務大廳使審批流程陽光化等等。通過完善機制制度,來預防、減少腐敗發生的可能性。
案例3 “忘記了自己是誰,權力是誰給的,是干什么用的”
“當一把手以后沒有制約了,沒有人管你。在這個管理上、決策上、人事上,各個方面他那一票,不管在哪個會上都是很重要的。就是一把手簽字,總會計師簽了字還不行,一把手要簽字,這個責任也是很大的,這個時候你自己又放松要求、放松警惕,就很容易出問題。忘記了自己是誰,權力是誰給的,是干什么用的,都忘記了。”——鄧崎琳的懺悔
2015年8月29日,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鄧崎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中央紀委通過紀律審查,發現鄧崎琳的違紀行為情節嚴重、涉及面廣。《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所規定的“六大紀律”,鄧崎琳都不同程度地違反了。2016年1月8日,鄧崎琳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案情回放:
鄧崎琳出生于1951年,在武鋼集團工作了整整40年。早年間,鄧崎琳在武鋼是出了名的工作狂,能力和敬業精神都受到好評。但2004年升任武鋼總經理之后,漸漸變成了容不下反對意見的一言堂主。在選人用人上,鄧崎琳開始違規提拔、任人唯親。同時,他還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其中也包括自己的親屬。在鄧崎琳的幫助下,他的弟弟鄧云豐先后以10個公司的名義圍繞武鋼做生意,從中獲得了巨額利益。
2009年,經鄧崎琳批準,武鋼集團第一招待所將原先的露天游泳池改建為室內恒溫游泳館,并只對武鋼的主要領導開放。由于鄧崎琳去游泳時都會提前清場,這座游泳館實際上被鄧崎琳獨占使用。除了獨自占用企業內部游泳池,鄧崎琳還長期占用企業內部賓館客房。
執紀者說:
“對鄧崎琳來講,可能更多地把武鋼當成了自己的私有財產,一個人說了算,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首先忘了自己是一名黨員,另外是一名黨的高級領導干部,把組織原則、黨紀,都丟到一邊去了,這樣的話長期就是底線失守了,我給他總結就是心中無紀、心中無戒。”
——朱俊杰(中央紀委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
警鐘長鳴:
心中無紀、心中無戒,當執掌權力者忘記了權力的來源,對權力失去了敬畏之心,往往就是滑向深淵的開始。
案例4 “我帶頭破壞了制度,別人也能破壞制度”
“什么都要抓一把手才行,管住了一把手,就管住了問題的絕大部分。中石油出了這些問題,腐敗的問題,我是負主要責任的。我帶頭破壞了制度,別人也能破壞制度,我腐敗,別人也能腐敗,所以我是中石油的歷史罪人。這個我認識得非常沉重非常清楚,我對不起他們。”——蔣潔敏的懺悔
蔣潔敏,1955年出生,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曾經的一把手。2013年8月末的短短幾天之內,多名中石油高管相繼被調查。9月1日,當時已經調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的蔣潔敏被帶走調查。2015年10月,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對蔣潔敏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蔣潔敏犯有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蔣潔敏當庭表示不上訴。
案情回放:
蔣潔敏所犯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主要行為是在擔任中石油主要領導期間,違反有關規定,幫助他人獲得了9個油氣田區塊的合作開采權,致使他人非法獲利達30.4696億元,使得國家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油氣田合作開采權的審批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要經過嚴謹的程序,但多名中石油高管,都為了滿足蔣潔敏的要求,把制度拋在了腦后。
按照規定,油田在對外合作之前必須先探明儲量,才允許拿出來對外合作。但是,違規報批的9塊油氣田里,有7塊根本沒有進行勘探,就被上報申請對外合作開采。在送批的報告中間有這樣的表述,說這些油田屬于勘探難度大、埋藏較深、單井產量低、外部環境復雜。對此,中石油原高管王道富表示,這些是編出來的一些理由。
這9塊油氣田的審批一路違規闖關。回顧整個審批過程,幾乎每個環節都嚴重違反了程序和制度,中石油多名管理人員都沒有負起應負的責任、把好該把的關,最終也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警鐘長鳴:
中石油集團作為中央企業,負有為國家管理石油資源的重大責任,但在這一事件中,卻由于個別領導的意志而層層違規,讓本是國有公共資源的油田,成了個別人為自己撈油水的富礦,其中的教訓,可謂沉痛。
蔣潔敏一案警醒著人們,不論對于一個單位、一個部門還是一個地方,對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都是至關重要的。而這在過去,也往往是監督的難點甚至盲點。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反腐敗需要標本兼治,而治本的關鍵,在于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制度建設的完善,有賴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而在這個進程中,必須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堅實的保障。中國共產黨作為有著8800多萬黨員的執政黨,掌握著國家權力和執政資源。要實現對黨的有效監督,除了外部監督,還必須不斷創新管理制度,切實加強黨對自身的監督。
十八屆中央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從高級領導干部生活待遇、用房用車、秘書配備、建章立制等方面強化黨內監督,堅決制止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此外,每到歲末年初,全國副處級以上的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還要填寫《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與此同時,還要對這些報告進行抽查,發現不如實報告將進行嚴肅追究。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是全面從嚴治黨、推進標本兼治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黨章出發,總結提煉管黨治黨實踐經驗,相繼頒布實施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
在2016年1月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要嚴明黨的紀律,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探索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強化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2016年7月26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10月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重大問題,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中國共產黨正在進行的,絕不是一場運動式的反腐,而是保持自身肌體健康的長期建設,是踐行“打鐵還需自身硬”的不懈努力。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抓作風,到“老虎”、“蒼蠅”一起打,再到明確提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向著高標準努力,守住紀律底線,一條從治標走向標本兼治的路徑,正越來越清晰地展現在世人面前。
責任編輯:樓昕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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