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渠修復費成聚餐費,湖南大塘村一年違規吃喝73次被查處
水渠修復費成聚餐費,湖南大塘村一年違規吃喝73次被查處
2017年04月22日 17:14:59 瀏覽量: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朱若葵 劉訓忠
上級撥付10萬元水渠修復專項經費,竟有3萬多元成了“聚餐費”。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紀委通報了一起違紀典型問題,仰天湖瑤族鄉大塘村黨支部原書記何海飛等村干部,因一年違規吃喝73次等問題被處分。
2016年7月,仰天湖鄉紀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大塘村水利項目資金使用混亂,鄉紀委隨即展開調查。
經查,2014年3月,大塘村時任黨支部書記何海飛、黨支部副書記趙國青、出納何水泉等人在村委會議室召開會議,同意將該村七組的水渠修復工程申報為“一事一議”項目,并由七組組長何良井牽頭建設。會后,何海飛利用虛造的工程合同,到市區財政爭取了10萬元水渠修復專項資金。
2014年5月,水渠工程完工后,何海飛在未通知其他村干部的情況下,與何良井口頭協商付工程款4.8萬元。當年12月,何海飛在未經過村支會議研究和通知村出納、會計的情況下,從村集體賬戶中轉賬10萬元到何良井賬戶上。支付工程款后,剩余5.2萬元由何海飛分三次取出。
經查,2014年,大塘村在召開村支“兩委”、村務監督委員會干部和黨員組長會議期間,多次在三家餐館違規吃喝,全年累計違規用餐73次,花費3.16萬元。何海飛還違規發放村干部誤工費1.96萬元和干部家屬慰問金2500元。當年年底,何海飛和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何信財等人通過虛列水渠項目建設開支發票,將以上違規花費的5.2萬元入了村賬。
“將專項資金用于吃喝,平均每月6次多。何海飛等人的違紀行為,歸根到底是對紀律規矩缺乏敬畏之心。”北湖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何海飛最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趙國青、何水泉、何信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責任編輯:徐曼麗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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