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四單四書四查”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新昌“四單四書四查”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2016年11月30日 15:04:52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本網記者 蔡琳 通訊員 孔慶豐
近年來,浙江新昌縣抓住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注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立“四單四書四查”機制,在持續傳導壓力中落實主體責任。
自去年以來,該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每季度向縣領導發送工作建議書,要求縣領導加強對分管部門及聯系鄉鎮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督促檢查。縣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簽字背書”制度,縣鄉兩級領導干部共簽訂責任書1645份。縣紀委組織評議會,專題聽取16個鄉鎮街道和縣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情況報告,并將評議意見以《函告書》形式反饋給各單位,限期整改落實到位,今年共發送督促整改評議意見51條。
“黨委共有26項任務,作為黨委主要負責人我有13項任務,縣委厘清責任清單,讓路徑更清晰。”儒岙鎮黨委書記梁小平說到。今年8月份縣委結合工作實際,細化 “兩個責任”為領導班子責任清單、第一責任人責任清單、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紀委監督責任清單等四張清單,這樣一來讓主體責任落實“有章可循“,相關責任人可以“按圖索驥”。為讓主體責任真正落地生根,縣委建立健全以“單位自查、領導督查、紀委考查、社會評查”為主要內容的“四查”機制,加強對各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剛性落實。去年以來有3個單位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到位被通報批評、1個單位被一票否決,7名單位主要領導被問責約談,9名縣管干部被責任追究。
“下一步,縣紀委充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層層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推動履行主體責任常態化嚴格化規范化。”新昌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周巍說。
責任編輯:樓昕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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