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思南原縣長張延高一審獲刑7年:為多家房產公司項目謀利
貴州思南原縣長張延高一審獲刑7年:為多家房產公司項目謀利
2017年01月19日 11:30:02 瀏覽量: 來源:貴州都市報 作者:寇啟偉

張延高 資料圖
日前,貴州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思南縣原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原縣長張延高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延高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50萬元;張延高所退贓款96萬元,收繳機關追繳的贓款14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延高在2011年10月至2015年間,先后擔任思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常務副縣長、縣長等職,主要分管財政、住建、國土等領域的工作。期間,張延高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家房開公司的項目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賄賂共計241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延高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時任思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常務副縣長、縣長的職務之便,為來思南開發房地產的思豐、和諧、軍安、多維、安順等公司謀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5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現金共計241萬元,其行為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已構成受賄罪,遂作出如前判決。
張延高簡歷
張延高,男,土家族,1968年7月生,貴州省印江自治縣人。
1985年8月——1989年9月,印江縣木黃中學、新業中學教師;1989年9月——1991年7月,貴州省銅仁教育學院中文專業學習;1991年7月——1997年3月,印江縣木黃中學教師;1997年3月——2000年6月,印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2000年6月——2002年11月,印江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2002年11月——2003年3月,印江縣中壩鄉黨委書記;2003年3月——2007年12月,印江縣政府黨組成員、政府辦公室主任;2007年12月——2011年9月,印江自治縣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2011年9月——2011年12月,思南縣委常委、副縣長提名人選;2011年12月——2015年4月,思南縣委常委、副縣長(分管政府常務工作);2015年4月——2015年7月,思南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理縣長,貴州省思南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兼);2015年7月—— 2016年3月,思南縣委副書記、縣長,貴州省思南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兼)。
2016年3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責任編輯:樓昕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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