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海曙:發布黨員干部微信使用廉潔提醒
寧波海曙:發布黨員干部微信使用廉潔提醒
2017年01月25日 08:39:38 瀏覽量: 來源:浙江省紀委監察廳 作者:寧波市紀委

近年來,微信已經成為政府機關和黨員干部收集民意、了解民情的重要手段。微信的“朋友圈”功能更是因其迅速直接、圖文并茂、發布快捷等特點,獲得了廣大黨員干部的青睞。由于朋友圈由許多社會關系組建而成,慢慢具有了媒體屬性,不是私域,而是一個“公共場所”。
針對春節期間微信使用普遍,容易出現因不小心或疏忽導致微信使用時違紀情況發生,本著抓早抓小、預防為先的理念,對照黨規黨紀以及中央、省、市、區有關規定要求,在春節前夕,海曙區紀委從“嚴禁”和“提倡”兩個角度,及早發布廉潔提醒,確保黨員干部廉潔過年。
嚴禁七類行為。不在微信朋友圈“妄議中央大政方針”;不發涉及國家和工作單位機密的信息;在朋友圈表達訴求,不以為自己謀取私利為目的;不發送和收受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微信紅包;不在微信圈違反規定編織“關系網”,搞親親疏疏、團團伙伙、拉幫結派;不利用微信組織有可能公正執行公務的各類吃請、旅游、娛樂活動,以及各類奢侈浪費的高消費活動;不在微信朋友圈大肆展示違背“黨員廉潔準則”和艱苦奮斗優良傳統的各類生活場景。
提倡四類行為。黨員干部要自覺抵制西方意識形態滲透,以及歷史虛無主義、個人自由主義等“負能量”、“歪能量”、“黑能量”;要敢于擔當,對朋友圈里的“負能量”及時予以制止、澄清、勸說、教育;善于發聲,以旗幟鮮明的觀點澄清事實,以幽默風趣的語言貼近群眾,傳播朋友圈里“正能量”;評論、轉載文章要首先對文章進行甄別,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堅定政治立場。
責任編輯:樓昕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 2017-01-22紀檢人手記:信訪,一份有溫度的工作
- 2017-01-22好家風就要分享出來
- 2017-01-22實名舉報“無障礙” “四種形態”成常態
- 2017-01-23“巡”出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 2017-01-23仙居20.5億公款存放設有講究
浙公網安備 33010302001662號